|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6 修订稿)》规定,****公司将对职工退休纪念品(商超提货券)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公司职工退休纪念品(商超提货券)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商超提货券(券面价值500 元/份,退休职工凭券在供应商门店自主选购店内商品,商品品类不限) 供货数量:暂定100份/年,采购周期2年,结算以实际领用数量为准;采购人在2年采购周期内根据退休人员实际情况分批申领提货券,采购人不承诺保底采购数量。 提货门店:供应商在**本地可核销门店(报价文件列明可使用门店地址); 提货券实物交付地点:**交运汽贸指定办公地点。 二、询比对象 ****集团有限公司 **梅****公司 ****超市有限公司 三、提货券技术及服务要求 提货券标准:单份券面核定价值500 元,可在供应商商超门店内全场通用(法律法规禁止兑换商品除外),职工可自由挑选店内日用百货、家纺、小家电、食品等商品,不限制固定品类,可一次性或分次核销使用;提货券不兑现、不找零、不挂失。 券面制作:提货券印刷清晰、防伪可靠,相关文字标识;券面标注使用门店、核销规则。 兑付保障:供应商须保证门店商品货源充足,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职工兑换商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按商超售后规则负责退换。如门店停业、闭店,供应商须提供就近替代门店或兜底兑付方案。 交付要求:采购人分批下达提货券申领通知,供应商在收到每批次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提货券制作、清点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四、报价要求 报价为单份提货券包干总价,包含提货券印刷制作、防伪、配送、税费、售后兑付服务等全部费用。券面价值固定 500 元/份,报价为采购人实际支付的采购单价,报价越低越优;采购人单份最高限价500元,报价超过500元/份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须列明:可核销门店清单、单份报价、售后服务承诺。 本次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全部成本,采购周期内单价固定不作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五、投标人资质标准 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相应资质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单(以询比文件格式为准,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以现场报名为准。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用满足全部技术及服务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法。供应商须全部响应本公告的提货券服务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报价。成交后,采购周期2年内,按实际领用提货券数量据实结算。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承诺提货券真实有效,确保正常核销兑付;若出现无法兑付、拒兑等情况,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款,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损失。 八、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00之前标书代写 2.材料报送方式: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至**市**区工业南路89号,**汽车****办公室。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提交或投标文件未封装视为废标。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10。标书代写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丁先生0598-****916 十、监督部门:****国资委,监督电话:0598-****992 报价单/uploads/2026/1021/BzPw_179****223398.docx ****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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