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BIM辅助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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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BIM辅助审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财政局、****政府****委员会,各****水务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工程参建有关单位:

为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深化应用,提升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有关实施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施依据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建设厅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BIM辅助审查的通知》(粤建市〔2026〕183号)(以下简称《省住建厅通知》,网址: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949.html)。

二、实施范围

自2026年11月1日起立项(含核准、备案),且属于《**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三十条规****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涉密工程除外),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BIM模型提交及智能辅助审查。

鼓励装配式、模块化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其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用BIM技术。各区可结合本地行业实际,因地制宜扩大实施范围。

二、工作流程

纳入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须通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设计文件管理系统,网址:https://lhst.****.cn)办理施工图BIM模型提交及辅助审查业务。

(一)模型编制与自检。项目BIM设计工作执行《BIM模型数据指引》《BIM模型交付指引》相关规定,利用省设计文件管理系统施工图审查页面内嵌的BIM轻量化插件完成模型自检。

(二)报审材料报送。申请施工图审查时,除提交二维施工图外,还应报送自检完成的BIM模型,完成图模关联,由建设单位确认二维施工图与BIM模型保持一致。如发生设计变更需重新开展审查的,变更后的二维施工图和更新后的BIM模型应当同步报送。

(三)开展审查工作。二维施工图与BIM模型同步开展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可依据《BIM模型审查技术指引》,采取智能辅助审查结合人工审查的方式开展BIM模型核查,对智能辅助审查输出意见进行研判,形成正式审查意见。建设、设计单位须对照审查意见,同步完成二维施工图及BIM模型的修改完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组织引导。各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普及深化BIM技术应用、推动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重要意义,完善本辖区相关工作措施,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BIM审图相关工作,积极推广BIM正向设计,支持安全可靠的BIM软件、智能设计与审查软件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建设单位要加大BIM技术应用保障力度,将相应建设成本纳入工程估算、概算。对已按政策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仍要做好BIM技术应用的引导工作。

(二)组织宣贯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各区住建主管部门及行业各单位要组织开展BIM技术宣贯学习,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数字设计能力和BIM模型交付质量,夯实BIM审查、智能辅助审查实操能力。****建设厅将通过录制视频课件、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解读省设计文件管理系统BIM辅助审查相关功能及业务流程。****协会学会可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技术交流,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二)推进BIM审查成果落地应用。各参建单位要做好BIM辅助审查成果转化运用,落实BIM模型“一模到底”,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构建BIM技术良性应用生态。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积极申报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

四、技术问题咨询渠道

各单位、个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系统及模型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省设计文件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人员处理,联系电话:020-****6332,QQ号码:****31710。

相关配套文件《BIM模型数据指引》《BIM模型交付指引》《BIM模型审查技术指引》可查阅《省住建厅通知》附件。



****建设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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