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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等规定,****决定就《**市****新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13-2、B-17地块局部用地及周边水域规划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听证时间原定于2026年10月19日9点,现因相关事由延期至2026年11月4日9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市****新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13-2、B-17地块局部用地及周边水域规划调整方案》及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听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听证时间
2026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
三、听证地点
****规划局二楼党组会议室(湘永路267号)。
四、其他事项
听证公开举行,听证期间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遵守听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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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