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重卡汽车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

审批
湖北-咸宁-通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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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1

项目名称 **县重****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南林桥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彪
联系人 黄彬 联系电话 180****9196
项目投资(万元) 5291.67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6000㎡,建设4台800kw双枪直流充电桩设施,12台4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设施,1套10仓****电站,1台5000kVA变压器,1台配电柜等,建设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00㎡、车辆修理区建筑面积3000㎡,建设相应区域内的围墙、大门、场地硬化、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环卫、消防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通过自然稀释和绿植吸收 ,采取合理布局和洒水降 尘措施,通过大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通过沉淀和过滤处理,采 取渗透排放和循环利用措 施,通过排水沟渠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通过分类收集和堆肥处理,采取**化利用和集中清运措施,通过有机肥转化或指定堆放点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通过距离控制和绿植隔音,采取合理布局和作业时间管理措施,通过自然衰减排放至周边环境。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通过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采取优化种植结构和生态补偿措施,通过自然调节排放至周边生态系统。
承诺:**** 张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彪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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