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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于2026年10月12日在**省**市宁蒗县主持召开了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基本完成了批复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和建设内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国华 联系电话:186****4942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 磊 联系电话:180****8480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韦宏亮 联系电话:157****2753 **** 2026年10月12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