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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新村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本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投标邀请书: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中的“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修改为“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应履约能力”。
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13,条款号 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 1 点“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应履约能力”。
注: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