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10:20 |
| 预算金额 | ¥25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039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03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0391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C****0000-物业管理服务、 6月、 预算金额 2,589,999.96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99.9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中心(南区)情况简介 ****中心(南区)位于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项目内,为项目七号楼,同人居天府汇城小区整体在一个规划红线以内,小区物业由开发商前期招标的**市银杏****公司****公司)负责,****中心(南区)所在的7号写字楼,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标准为乙级写字楼标准,费用标准为8元\平方米,年度物业服务费用为235.2万元。专有区域物业经前期单一****公司负责(金额282.8万元)。根据采购期限,活动中心(南区)专有区域物业合同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 二、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理由 首先,****中心(南区)属于位于人居天府汇城项目七号楼,同人居天府汇城项目在一个规划红线以内,前期物业由开发商统一招标为**银杏****公司提供,因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四章****活动中心(南区)位于天府汇城项目内,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其次,活动中心(南区)同天府汇城项目在消防、燃气、供水等公共设施管理上具有不可分性,且相关管理责任无法划分。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银杏****公司开展物业服务。
名称: ****
地址: **市**区**根下街28号1栋1层4号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无
联系人: 吴丹
联系地址: **省**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
联系电话: 199****0391
2.财政部门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2648
****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