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10-21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文 号 | 无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777 传真:0953-****777 通讯地址:**县**街96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园区高沙窝区块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 | ****园区高沙窝区块 | **** | ******咨询中心 | 项目线路全长14.263km,总投资199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8万元。 |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利用场地。施工时分层开挖、表土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分层回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尽快将植被恢复与周围植被基本一致。2.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露天堆放物料、土方应覆盖防尘网,防止大风天气扬尘;施工作业带土方应覆盖绿色防尘网,装卸时采取湿法作业防止扬尘,避免雨天及雨天集中时段施工。3、清管、试压废水经试压收集坑收集后连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厕所和公厕收集处理,最终排入市政管网,禁止随意外排。 |
| 2 | 石膏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县**乡**石膏粉加工区******公司厂区内 | ******公司 | ******咨询中心 | 主要对石膏粉生产线进行改造,在现有原料车间东部内新增水洗、色选及电烘干等装置,产能仍为25万吨石膏粉。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烘干、磨粉、破碎、包装及煅烧窑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相应高度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布袋收尘灰和车间沉降粉尘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上门进行更换并回收处理;沉淀池底泥经压****砖厂处置;废石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企业作为筑路材料;尾渣收集后回填矿坑采空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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