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周边道路环卫保洁项目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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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心周边道路环卫保洁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区域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冲洗、洒水、雾炮喷洒、机扫、人工清扫,对绿化花坛及外延进行捡拾等保洁工作。作业区域包括暄和大道、耿黄大道、英才街、星湖路、绿茵河畔入口南北路及东西路,以实际为准.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5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预算金额达到300****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其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现对本项目的评分办法及采购需求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王庆林 **学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秦志斌 ****中心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丽 ****公司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2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10月28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10月22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10月28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
联系人:周凤宾
联系方式:197****6911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惠路68号1单元22层2206号
联系人:王婷、李**、杨毅
联系方式:190****5542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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