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1.提问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六、报价要求”“3.固定条款(不参与竞价):“余电上网”部分收益分配比例固定为招标人占40%,中标人占60%。”,请问该固定分成模式设置是否合理招标人是否考虑采用动态分成机制,动态分成是否对项目实施更有利
招标人答复:关于“余电上网”部分收益分配机制,招标人采用动态分成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①为保障中标人合理投资回报,前5年“余电上网”部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所有,招标人暂不参与分成。
②自第6年起,按以下阶梯比例进行动态分成:
第6—10年:招标人占20%,中标人占80%;
第11—15年:招标人占30%,中标人占70%;
第16—20年:招标人占40%,中标人占60%;
第21—25年:招标人占50%,中标人占50%。
③“余电上网”部分最****公司出具的官方数据为准。
2.提问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节评标办法”的“(1)商务部分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中“2、拟派项目运维人员(4人)”中“(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的,得3分,满分6分。(2)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得3分,满分6分。”请问满足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持证人员是否可为同一人,人员是否可以重复计分标书代写
招标人答复:满足“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与“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两项加分条件的持证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可重复计分。拟派项目运维人员共计4人,须由不同人员分别持有相应证书方可分别计分,同一人员即使同时具备两项证书,仅可按其中一项证书计分,不得累加。
3.本项目踏勘联系人:总务科李科长,177****9888。
4.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11月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祝亚飞
联系电话:0551-****1275、173****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