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社区项目(一期)南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10-21 15:04 至 2026-11-05 15:0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管委会 | 地块面积(m2) | 52925.8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高新区**苑八路以东、毕原一路以南、**苑七路以西、毕原二路以北 | |||
| 经度 | 108.798540 | 纬度 | 34.1694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9-14 至 2026-10-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璐 | 单位联系电话 | 131****196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丽敏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516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建红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5****098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4层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社区项目(一期)南地块(地块编码:****,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高新区**苑八路以东、毕原一路以南、**苑七路以西、毕原二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4231.1平方米(141.347亩),其中净用地面积52925.8平方米(79.389亩)、代征路面积27694.6平方米(41.542亩)、代征绿地面积13610.7平方米(20.416亩),本次调查地块净用地面积为52925.8平方米(79.389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79854°,北纬34.16945°。 根据《****规划局高新分局****社区项目(一期)南地块土地分类面积表》可知,该地块原用途为0102水浇地45784.6平方米、0201果园4321.4平方米、0703****基地2819.8平方米。根据《****规划局高新分局****社区项目(一期)南地块信息核实表》可知,该地块使用权人为****,规划用途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市高新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局部)》可知,该地块规划用途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相邻地块存在西****社区,周边500m范围内(不含相邻地块)存在******公司、三星环新(西****公司、**鑫垚陶瓷****公司、**华秦****公司、西**拓****公司、晟源科技产业园,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