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完善**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设施体系,提升环卫作业效率,现对**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及垃圾收转运设备进行提标改造。
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环卫设备一批,主要包括:分类投放设施、垃圾压缩及处理设备、除臭及清洁设备、收转运车辆(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
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设备/设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120L四分类垃圾桶 | 1.容积:120L(±5%); 2.外形尺寸:长×宽×高≥(570×470×950)mm; 3.整体重量:≥7Kg;桶体重量:≥5kg,桶盖重量:≥0.5kg; 4.行走轮配置:橡胶轮规格ф200*50*100mm,单轮重量≥1kg;轮体内圈采用聚乙烯材质,轮芯内置钢制衬套,外圈为橡胶包覆结构; 5.钢轴规格:≥ф21.5*530mm; 6.桶体壁厚与耐磨结构:桶体壁厚≥3.5mm,整体壁厚均匀,无薄厚不均、沙眼、缺损等工艺缺陷,抗压、抗冲击性能优异;桶底正面注塑成型时预埋不少于5颗塑料耐磨钉,增强底部耐磨性能; 7.耐温性能:产品可在 -10℃~50℃高低温环境下正常使用,长期放置无变形、开裂现象; 8.标识印刷:桶身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印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字样及相关分类标识,印刷牢固、字迹清晰不易脱落;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9.材质:为**度聚乙烯(HDPE)。 | 个 | 3875 | 130 | 503750 | |
| 2 | 240L四分类垃圾桶 | 1.容积:240L(±5%); 2.外形尺寸:长×宽×高≥(710×560×1070)mm; 3.整体重量:≥12Kg;桶体重量:≥8kg,桶盖重量:≥1kg; 4.行走轮配置:橡胶轮规格ф200*50*100mm,单轮重量≥1kg;轮体内圈采用聚乙烯材质,轮芯内置钢制衬套,外圈为橡胶包覆结构; 5.钢轴规格:≥φ22mm*530mm; 6.桶体壁厚与耐磨结构:桶体壁厚≥4mm,整体壁厚均匀,无薄厚不均、沙眼、缺损等工艺缺陷,抗压、抗冲击性能优异;桶底正面注塑成型时预埋不少于16颗塑料耐磨钉,增强底部耐磨性能; 7.耐温性能:产品可在 -10℃~50℃高低温环境下正常使用,长期放置无变形、开裂现象; 8.标识印刷:桶身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印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字样及相关分类标识,印刷牢固、字迹清晰不易脱落;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9.材质:为**度聚乙烯(HDPE)。 | 个 | 5267 | 220 | ****740 | |
| 3 | 二分类果皮箱 | 1.外形尺寸:长940mm×宽400mm×高960mm(±5mm); 2.材料:201不锈钢; 3.顶盖采用厚度≥1.2mm的不锈钢板经折弯焊接而成; 4.两侧立柱采用厚度≥1.2mm的201不锈钢,立柱40mm宽; 5.门采用厚度≥1.2mm的不锈钢板,经折弯焊接而成,拉伸杆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经折弯焊接而成,垃圾清理完毕放回垃圾桶内后箱门能够利用自重轻松回位; 6.灭烟口和有害垃圾投放口采用厚度≥1.2mm的不锈钢板,必须做圆滑处理,避免划伤手;烟头收集盒的设计必须便于取出倾倒;烟头收集盒材质采用厚度≥1mm镀锌板,容积应尽量做到最大化设计; 7.底座部分:采用≥1.2mm厚的不锈钢板经折弯焊接而成,底座为双层设计,整体尺寸为:940mm*400mm*70mm(±5mm),果皮桶底部设底座固定梁2条,防漏板1块,预留螺栓孔4个,内置12mm*100mm膨胀螺栓4只,固定在地面,起防盗作用; 8.投放口中间隔栏板,采用厚度≥1.2mm的不锈钢板。垃圾投口:360mm*210mm*40mm,采用1.2mm厚的不锈钢板经模具折弯制成,连接处做圆滑处理,无焊点及毛刺。确保投口的硬度及便于雨水滑落。四角有圆弧过渡(无焊接),设计宽畅安全,易于垃圾投放; 9.桶身整体颜色为不锈钢原色,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两个门均能单独打开,拉手采用不易生锈的合金铝材或者不锈钢材质,设计合理,连接牢固、美观; 10.塑料内胆两个,双桶容积最大化,且总容积≥70L,采用厚度≥6.0mm聚乙烯。防火等级不低于UL-94 V-2级; 11.分类标识:采用国标丝网荧光印刷,便于夜间识别。“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灭烟处”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 个 | 4500 | 820 | ****000 | |
| 4 | 垃圾分类收集亭 | 1.整体外形尺寸长2800×宽1000×高1900mm(±10mm); 2.主体材质及工艺设备主体采用厚度1.2mm(±0.1mm)镀锌钢板制作,设备结构稳固,外观无明显焊点焊疤; 3.表面处理要求设备整体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工艺处理,涂层附着力强、耐擦洗、耐腐蚀、抗老化;确保设备正常户外使用条件下,5年内不褪色、不变色、不生锈、不起皮脱落、耐擦洗; 4.整体容纳容量设备内部需配备国标240L塑料垃圾桶4个,设备总垃圾收纳容量≥960L,满足日常垃圾分类收纳使用需求; 5.分类标识标准设备分类标识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制作,标识图案色彩、样式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6.柜门结构及配置设备采用一体式集成柜门结构,垃圾投放口、脚踏开启装置与柜门一体化设计。柜门配置承重合页,单组合页承重载荷≥50KG,单扇门板配置3组合页,保证门板长期使用不变形、不下垂。柜门配备不锈钢三角锁,每个门板设置2处三角锁结构,提升设备闭锁稳定性; 7.垃圾投递口参数单组垃圾投递口净尺寸长480×宽450mm(±5mm),投放口底部离地面高度≤1200mm,投递口支持脚踏开启、手动开启双重开启方式; 8.脚踏开启缓冲装置踏板表面覆盖不锈钢花纹钢板,厚度为1.5mm(±0.1mm);每个投口具备双侧联动支撑结构;支撑结构上设置缓动阻尼装置,松开脚踏时,投递口门板缓慢关闭;投口脚踏开启时,门板与垂直面最大角度≥70°; 9.垃圾导流板结构导流板采用镀锌钢板折弯成型,箱体内部导流口倾斜坡度为30°(±0.5°),门板集成导流板坡度为15°(±0.5°);柜门完全闭合后,导流板可全覆盖垃圾桶上口边缘,有效防止垃圾洒落; 10.内部出桶坡面结构内部出桶坡:箱体内设置辅助出桶专用坡面,坡体截面尺寸宽80mm×高30mm(±3mm),坡度≤15°,坡面采用厚度2.0mm(±1mm)镀锌钢板折弯焊接成型,结构坚固耐磨; 11.防雨顶棚结构设备顶棚与箱体为一体折弯焊接成型,结构整体性强、防水性能优异;顶棚顶面坡度≥10°可快速疏导雨水、无积水;顶棚前檐口超出柜体前面板距离≥150mm; 12.设备基础施工要求素土开挖深度200mm,基底夯实压实,铺设50mm厚度碎石垫层找平,面层浇筑150mm厚度C20混凝土,表面收光抹平、养护到位。若原有点位已存在硬化基础,可利用原基础进行安装。 | 套 | 200 | 8000 | ****000 | |
| 5 | 垃圾分类收集屋 | 1.主体尺寸6000mm×3000mm×2800mm(±50mm长宽不含檐口尺寸); 2.主体结构及材料 整体结构:驿站整体为钢结构,采用镀锌矩形管焊接,满足整体移动吊装要求,其中。 ★2.1 主体框架及防腐防锈: 立柱采用≥80×80×2.0mm镀锌钢管;横梁采用≥80×80×2.0mm镀锌钢管;辅梁采用≥60×40×2.0mm镀锌钢管;屋顶采用≥80×50×2.0mm镀锌钢管;顶板采用≥1.2mm镀锌钢板;钢材防腐防锈:所有钢材焊接部位需涂刷防锈漆处理,具备优异的防腐及防锈性能。 2.2 主结构外表面处理: 统一采用高温喷塑处理,涂层耐候性优异,能够有效**饰面使用寿命,长期使用不易出现褪色、失光、老化剥落等问题。 2.3 外墙板: 采用≥16mm金属雕花一体板,燃烧性能为B1级阻燃,耐火等级≥2.15h。 2.4 门窗: 铝合金钢化玻璃门窗,具有CCC标志。3.智能投口设备投口数量:4个,投口宽度≥460*460mm,支持按键电动开启和手动开启方式,投口中设有防夹手微动开关,当投口遇阻碍时立即停止关闭;设备采用一体式集成柜门结构,内部需配备国标240L塑料垃圾桶4个,总垃圾收纳容量≥960L,满足日常垃圾分类收纳使用需求;设备分类标识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制作,标识图案色彩、样式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4.消防及安全配置自动灭火:在每个其他垃圾投口安装热气熔胶灭火装置,提高垃圾分类宣传驿站安全性; 干粉灭火器:配置干粉灭火器1个,容量4KG,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带灭火器架; 5.视频监控设备 摄像头数量及位置:内外各设置1个监控摄像头,用于对内外环境实时监控; 传感器类型:1/2.7英寸CMOS; 最高分辨率:不小于2560 × 1440 @25 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音频: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1个,支持双向语音对讲; 最大补光距离:≥10m(红外); 实时监控:全天24小时实时监控; 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 支持数字宽动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适应不同环境; 传输与存储:无线传送;256G存储; 6.除臭、排水及灭蝇设备设施 除臭设备:壁挂式,电压220V,除臭设备功率≥80W,外壳为不锈钢材质,处理风量≥90m/h,采用陶瓷片式净化模块; 灭蝇设备:电压220V,功率≥10W,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 给水管:采用管径De20-PPR材质给水管(含保温层),接小区公共用水或市政供水; 污水管:室内采用DN50-PVC管,室外采用De110-PVC材质,就近接至污水管网; 给排水开挖和埋管:平均考虑20米; 地面恢复:管道埋设完成后,需要对破除的路侧缓冲带、路缘石、水泥、砖、地面等进行恢复; 给排水管线的设计及安装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7.宣传展示及广告播放系统 广告屏:32英寸,长宽尺寸≥715×425mm,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峰值亮度≥500尼特。支持更换图片、视频等广告画面,提升运营效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循环播放:支持内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巡回播放; 门头字:采用PVC雪弗板,厚度≥8mm。外部垃圾分类宣传画:宣传画总面积≥2.4平方米。外观颜色:需根据安装位置周边整体风格进行设计定制,并满足业主要求; 8.照明系统 外部5个LED灯,支持人体感应,用于室外照明;内部2个LED灯,单台功率≥20W; 9.驿站休息区 休息区室内面积:≥12m; 宣传资料置物架:内置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置物架一套,总尺寸为长2000mm×宽400mm×高1800mm(±30mm); 休息区空调:休息区内安装1.5P冷暖型空调一台,一级能效,制冷功率≥750W,制热功率≥1200W,循环风量≥650m/h; 桌椅:内置方桌一台,尺寸≥1400mm×800mm;木质软皮椅子6条; 洗手池:配套落地洗手池,不锈钢洗手盆,尺寸≥380×330×135mm,安装于室内合适位置; 10.基础土建工程 基础土建参考尺寸:7500mm×3700mm(含投放区1.2米垃圾桶清运通道); 基础做法:素土开挖深度200mm,底部夯实,50mm碎石垫层,150mm C20混凝土浇筑,表面收光抹平; 室内地面铺设防滑地砖,规格为600×600mm; 11.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 电控箱:放置优质电控箱,所有电路汇总于此; 电表:电箱内置单相220V高精度电能表,绝缘外壳; 漏电保护:电箱内置优质漏电保护开关,保证用电安全。 | 套 | 28 | 78000 | ****000 | |
| 6 | 水平整体式垃圾压缩设备 | 一、主要技术参数 1.压缩机生产率(t/h)≤30; 2.垃圾箱容积(m)≥12; 3.刮板压缩力:额定压力(MPa)≥25; 4.垃圾压实密度(kg/m)≥600; 5.受料腔容积(m)≤2; 6.电压:380V; 7.压缩循环时间(s)≤50; 8.工作噪音(dB)≤65; 9.外形尺寸(长X宽X高)(mm)≤4900X2500X2300; 10.箱体重量(kg)≥4900; 11.钩座额定承载(t)≥18(匹配12方满载总重); 12.底板最低厚度(mm)≥5; 13.侧板(mm)≥3; 14.刮板耐磨层加厚(mm)≥8; 15.防腐涂层总厚度(μm)≥60,中性盐雾测试240h无锈蚀; 二、主要功能及要求 1.整个垃圾压缩设备由压缩仓、压缩头(刮板)、料斗装置、动力站、轨道、压缩垃圾存储部分、后门及密封系统、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2.设备压缩方式采用刮板式压缩,由旋转刮料及斜上提升两个动作完成。压头、压仓、料斗、箱体等全部装置为一体,全部位于地面以上; 3.设备箱体后门采用液压锁紧,在配套车辆的驾驶室内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垃圾箱拖箱装置应符合钩臂车装载标准; 4.控制方式:面板或显示屏操作; 5.刮板垃圾箱必须全密闭、防渗、耐腐蚀,转运站污水收集配套齐全; 6.整机压缩性能,勾臂运输箱体结构,刮板压缩机构细节,材质、液压、防腐、标识,刮板耐磨推板、液压压缩系统、污水导流槽; 7.设备须与采购人现有车辆及站内基础设施配套使用; 8.设备须满足长****处理场的要求; ▲9.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指定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整体质保运维期5年,质保期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所有设备(含零配件、易损易耗件)的维护维修、安装、更换、培训及后续的程序升级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材质、防腐、焊接通用基础标准 1.碳钢箱体板材、尺寸偏差、外观焊接要求符合QB/T4902-2016《金属垃圾箱》标准; 2.钢结构焊缝质量检验GB/T12467.3标准; 3.液压系统安全通用标准(刮板油缸、液压件)符合GB/T3766; 4.箱体垃圾分类标识、颜色规范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5.设备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符合GB 12348-2008; 6.密封:箱体、后门、刮板配合面无渗滤液渗漏;7.刮板箱运输底盘、钩座、底梁、后门要求符合CJ/T496-2016《垃圾专用集装箱》(现行城建行业标准); 8.GB55013-2021《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要求。 9.整机(含液压、电气系统安全、钢板结构强度、焊缝探伤、防腐全套检测要求)符合刮板压缩机构12方移动箱体(整机)核心标准 GB/T 36135-2018《移动水平式生活垃圾压缩机通用技术条件》。 | 套 | 32 | 243600 | ****200 | |
| 7 | 装配式垃圾压缩站及设备 | 在指定地点建造一套双机位装配式垃圾压缩站,包含项目建设所需的场地平整、通水通电(含水电开户)、排水等全部土建工作的设计及施工,装配式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一、智慧装配式一体化景观房(含管理房)(1座) 1.外防护站体结构形式:需采用整体全装配式结构; 2.站体功能:需将臭气处理、智能控制、安全监控等多功能一体式集成; 3.垃圾站外形尺寸(长×宽×高)(mm)≥10000×9000×5800、管理房外形尺寸(长×宽×高)(mm)≥3000×4000×3200; 4.骨架材料:型钢Q235; 5.支撑立柱型材:矩形钢120×80×4(mm)及方钢160×6(mm); 6.外防护方管:外防护型材需采用热镀锌工艺,镀锌层厚度≥70um; 7.防护钣金材料及厚度:铝板≥2.5mm; 8.外防护钣金:涂装要求为阳极氧化+底漆电泳厚度≥20um+面漆(氟碳油漆厚度≥40μm); 9.站房快速卷帘门:77中空铝型材,型材单层厚度不低于0.8mm;开门速度≥0.2m/s;工作电压220V;宣传广告灯箱:高亮卡布灯箱及门头发光字招牌(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10.垃圾**坪硬化基础不小于180㎡; 二、一体化除臭设备(1套):需由主机箱体、初效过滤单元、UV光氧化模组、化学滤料模块、高能离子管模组、植物液智能雾化模块、控制系统、新风风机、排风风机、风管等单元构成,负压除臭工艺采用“过滤+UV光氧化+干式化学滤料吸附”,新风系统采用“过滤+高能离子”工艺。一体化设备集成空间喷淋除臭系统,采用“二流体雾化(虹吸)+旋转喷雾”; 1.除臭主机 ①尺寸(长*宽*高):≤2400*1200*2000(mm);②材质:304不锈钢聚氨酯夹芯板,转动设备需配置加厚橡胶减震器并敷设隔音棉;③安装方式:立装;④供电电压:AC380V±10%、50Hz; 2.初效过滤单元 ①过流速度≤4m/s;②过滤精度:G4及以上;③拆卸方便; 3.UV光氧化模组 ①功率:≥600W; ②数量:4支-6支,长度≥500mm; ③灯管寿命≥12000h,紫外线强度衰减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化学滤料模块 ①过流速度≤1.5m/s;②污染物吸附容量:≥20%;③提供化学滤料非危险废物报告;④更换周期≥90天; 5.高能离子管模组 ①输入电压范围:AC200—240V 50Hz;②额定功率:≥400W;直径:38mm③模块数量(组):2组(每组4根灯管);④离子管寿命:≥20000h; 6.新风过滤单元 ①过流速度≤4m/s;②过滤精度:F5及以上;③拆卸方便; 7.新风风机 ①风量:≥10000m/h;②风压:≥600Pa;③功率:≥3Kw/380V;④风机本体1级能效,采用变频电机。满风量 1 米处噪声≤60dB (A);50% 风量低负荷运行噪声≤52dB (A),变频具备休眠低速模式,无人时段自动降至 30% 风量,噪音≤48dB (A);⑤负压过滤模组,出风口配消声段; 8.负压风机 ①风量:≥10000m/h;②风压:≥800Pa;③功率:≥4Kw/380V;④风机本体1级能效,采用变频电机。满风量 1 米处噪声≤60dB (A);50% 风量低负荷运行噪声≤52dB (A),变频具备休眠低速模式,无人时段自动降至 30% 风量,噪音≤48dB (A);⑤负压过滤模组,出风口配消声段。 风机采用独立一体式变频驱动装置,变频系统与电机成套匹配,具备过载、过流、过压、缺相、过热保护功能。电机、变频器为同一成套原厂配套产品,不接受分体拼装、后加装变频改造设备; 9.植物液智能雾化模块 ①喷淋方式:二流体;②智能雾化器数量(套):≥4;③雾化器主体材质:SUS304+铝合金;④雾化器喷射半径(m):≥5;⑤雾化器旋转角度:水平180°,俯仰±35°⑥控制系统、原液箱、混液箱等辅助设备与一体化主机集成; 10.智能控制系统 ①材质:304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0mm; ②PLC及触摸屏:触摸屏尺寸≥7英寸,PLC采用主流品牌工业级产品,具备以太网通讯接口,满足设备控制及联动需求; ③模式:自动/手动; ④含电缆等辅材; 11.管道: ①主管规格:排风≥630*400mm,新风≥630*400mm;②材质:PP,板材壁厚≥4mm。 12.除臭整体设备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维护期内所有的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按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 13.除臭设备维护期三年。维护内容:含三年足量的清香型环保剂配送和添加、整套系统的维护维修及巡检服务; 14.该除臭设备在整体维护期三年内如涉及提质改造、拆迁、设备需要拆除或移位等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并负责全部相关工作。 三、清洗系统(2台) 高压清洗机:需由高压水枪、水管、外壳及清洗附件等组成;流量≥6L/min;压力≥0.2MPa; 四、智慧管理系统 1.智慧管理系统需由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二个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协同完成从数据采集到自动化操作的闭环管理,实现景观站的智能化和少人化运维; 2.智能控制系统:垃圾压缩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收集车卸料后可一键操作;可联动除臭设备自动启停。控制模式:PLC控制,触摸屏尺寸≥7英寸,工业级无线遥控器; 3.安全监控系统:需配备4个枪机,1个半球机;监控≥400万像素,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1台4路硬盘录像机(带1个SATA存储接口);1张4T硬盘;4G无线路由器,36个月物联卡(10G/月); 五、整体式垃圾压缩机(2台) 1.理论处理垃圾量(t/h)≥10; 2.垃圾箱容积(m)≥10; 3.最大压缩力(kN)≥340; 4.上料机构最大举升力(t)≥1.5; 5.上料斗容积(m) ≥2.5; 6.压缩仓容积(m)≥3.5; 7.电机功率(kW)≥5.5; 8.外形尺寸(翻斗翻起状态)(长×宽×高)(mm):4600±100×2500±100×2400±100; 9.压缩方式:水平压缩。上料形式:翻斗上料; 10.需具有液晶显示功能,能将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显示在屏幕上,包括但不限于:动态的垃圾量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的自诊断结果显示、程序调整功能等; 11.需具有线控式和触摸式双重控制功能; 12.压头总成、压缩腔的两侧板、底板需采用厚度≥8mm的高强钢焊接而成,强度高; 13.垃圾箱整体板材厚度≥4mm,材质不低于Q355B; ▲1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指定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整体质保运维期5年,质保期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所有设备(含零配件、易损易耗件)的维护维修、安装、更换、培训及后续的程序升级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套 | 1 | ****000 | ****000 | |
| 8 | 双向流离子净化除臭设备 | 1.主机箱体: ①尺寸:≥长1600mm×宽1400mm×高800mm;②材质:304不锈钢聚氨酯夹芯板,内部增设阻燃吸音棉;底部配置加厚橡胶减震器;③安装方式:立装或吊装;④供电电压:AC380V±10%、50Hz; 2.紫外光催化氧化模组: ①功率:≥240W;②数量:4支-6支,长度≥500mm;③材质:石英玻璃管。④灯管寿命≥13000h; 3.等离子空气净化模组: ①输入电压范围:AC200—240V 50Hz;②额定功率:≥100W;直径:38mm;③离子管8根,长度≥500mm;④温度/湿度:≤50℃/90%RH。⑤离子管寿命:≥20000h; 4.新风风机: ①风量:≥7000m/h;②风压:≥500Pa;③功率:≥2.2Kw/380V;④噪音:额定7000m/h满风量1米处噪声≤60dB(A);50%风量低负荷运行噪声≤52dB(A),变频具备休眠低速模式,无人时段自动降至30%风量,噪音≤48dB(A);风机本体1级能效+独立变频驱动。⑤新风过滤模组,进风口配消声段; 5.负压风机 ①风量:≥7000m/h;②风压:≥500Pa;③功率:≥2.2Kw/380V;④噪音:额定7000m/h 满风量1米处噪声≤60dB(A);50%风量低负荷运行噪声≤52dB(A),变频具备休眠低速模式,无人时段自动降至30%风量,噪音≤48dB(A);风机本体1级能效+独立变频驱动。⑤负压过滤模组,出风口配消声段; 6.香氛系统: ①内置于控制系统;②可设置自动工作循环模式; 7.智能控制系统 ①材质:304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0mm;②人机界面:≥10英寸液晶触摸屏,PLC智能控制;③模式:自动/手动;④四路指示灯:新风风机运行指示、排风风机运行指示、除臭运行指示、自动运行指示;⑤四路功能按钮:新风手动按钮、排风手动按钮、自动按钮、停止按钮;⑥防护等级:IP55; 8.除臭方式:等离子、UV光解、清香型环保剂; 9.管道: ①主管规格:排风≥Φ315mm,新风≥Φ200mm;②材质:PP,壁厚≥4mm,一体热熔焊接成型; 10.辅料:法兰、电线电缆、PP管卡、PP焊条、槽钢、螺栓、螺母等; 11.接头:弯头、堵头、大小头、软连接、三通; 12.二次布线:电缆规格:3*4mm2+2*2.5mm2; 13.经所投产品负压新风等离子除臭系统处理后,垃圾站外排空气质量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 14.所投产品负压新风等离子除臭系统通过厂界环境噪声检测,且数值满足上述噪音要求; 15.供货范围内新风风机、负压风机额定风量不低于7000m/h,风机本体必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16.风机采用独立一体式变频驱动装置,变频系统与电机成套匹配,具备过载、过流、过压、缺相、过热保护功能。电机、变频器为同一成套原厂配套产品,不接受分体拼装、后加装变频改造设备; 17.系统节能要求:风机本体一级能效保证额定工况下低能耗输出;变频驱动支持 0~50Hz 无级调速,可联动压差、温湿度控制信号自动调节风机转速,按需输出风量,大幅降低间歇、低负荷工况运行耗电量; 18.整体设备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维护期内所有的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按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 ▲19.项目整体维护期三年。维护内容:含三年足量的清香型环保剂配送和添加、整套系统的维护维修及巡检服务; 20.本项目所有站点在整体维护期三年内如涉及提质改造、拆迁、设备需要拆除或移位等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并负责全部相关工作。 | 套 | 66 | 178000 | ****8000 | |
| 9 | 智能高压喷雾除臭设备 | 1.供电电压:三相五线制AC380V±10% 50Hz; 2.额定功率:≤1.6kw; 3.使用环境:使用温度5℃-45℃,湿度不大于90%; 4.显示屏尺寸:7英寸触摸屏+PLC; 5.流量:8L/min; 6.喷雾压力:0-10MPa可调; 7.负载喷头:按需配置; 8.管路接口:内置一路喷雾、一路自来水入口; 9.自来水接口:与站房适配; 10.喷雾接口:适应9.52mm管道; 11.液箱体积:混液箱30L; 12.系统功能:自动喷雾且通道可选择、自动混液、自动加药、自来水缺水预警、系统故障预警,系统预留网络通信功能; 13.系统模式:自动模式、手动模式; 14.管道采用304不锈钢,壁厚:≥1mm,9.52mm高压管道,电气控制元器件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15.外壳材质:304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0mm; 16.电机防护等级:IP55; 17.高压泵:采用高压柱塞泵; 18.外形尺寸:≤900mm*700mm*1300mm; 19.经所投产品处理后,垃圾站外排空气质量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 20.整体设备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维护期内所有的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按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 21.项目整体维护期一年。维护内容:含一年足量的药剂配送和添加、耗材更换、整套系统的维护维修及巡检服务; 22.本项目所有站点在整体维护期一年内如涉及提质改造、拆迁、设备需要拆除或移位等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并负责全部相关工作。 | 套 | 66 | 50000 | ****000 | |
| 10 | 移动高压冲清洗机 | 1.功率(kW):≤3; 2.电压(V):220; 3.额定压力(MPa):≥1; 4.流量(L/min):≥6; 5.设备需由泵头、动力装置、机架、外壳、清洗附件等组成,可用于垃圾站的卫生清理工作; 6.设备需配备过载保护装置及4级全铜芯感应电动机; 7.设备需配备10寸塑胶实心轮胎。 | 台 | 120 | 3980 | 477600 | |
| 11 | 小型电动垃圾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2600×950×1700; 2.总质量(kg)≤450; 3.整备质量(kg)≥160; 4.额定载质量(kg)≥220; 5.轴距(mm)≤1700; 6.轮距(mm)≥780; 7.轮胎:3.00-12; 8.箱体容积(L)≥500; 9.电机:≥1200W电机;12管无刷控制器; 10.电池:48V32ah锂电池; 11.车辆需配备环卫作业专用桶,采用100%**度聚丙烯(PP)一次注塑成型,具有耐酸碱性、耐腐蚀性的优良性能; 12.车辆需配备三组刹车装置,确保路面行驶安全; | 辆 | 50 | 7230 | 361500 | |
| 12 | 自卸式垃圾车(燃油)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6000×2200×2400; ★2.货箱尺寸(长×宽×高)(mm)≥3100×2100×400; 3.总质量(kg)≤4495; 4.整备质量(kg)≥2230; ★5.额定载质量(kg)≥1500; ★6.接近角/离去角(°)≥21/16; ★7.前悬/后悬(mm)≤1150/1600; 8.轴距(mm)≥3000; 以上1-8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载货汽车。 9.燃油种类/排放标准:柴油/国六; ▲10.发动机额定功率(kW)≥90; 11.车辆颜色:根据甲方要求;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身形式:双排; | 辆 | 14 | 261500 | ****000 | |
| 13 | 自卸式垃圾车(新能源)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5300×1850×1850; ★2.货箱尺寸(长×宽×高)(mm)≥1450×1500×400; 3.总质量(kg)≤4495; 4.整备质量(kg)≥2260; ★5.额定载质量(kg)≥800; ★6.接近角/离去角(°)≥27/18; ★7.前悬/后悬(mm)≤1000/1300; 8.轴距(mm)≥3100; 以上1-8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纯电动多用途货车。 9.电机额定功率(kW)≥35; 10.电池种类:磷酸铁锂等; ▲11.电池总电量(kWh)≥77;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需配置全系智能电四驱系统; 2.车身颜色黑色; 3.车辆需配备交流充电桩\7KW/220V。 | 辆 | 5 | 296200 | ****000 | |
| 14 | 压缩式垃圾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8800×2550×3100; 2.总质量(kg)≥18000; 3.整备质量(kg)≥10000; ★4.额定载质量(kg)≥7300; ★5.接近角/离去角(°)≥17/16; ★6.前悬/后悬(mm)≥1400/2700; 7.轴距(mm)≥4500;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压缩式垃圾车。 8.燃油种类/排放标准:柴油/国六; ▲9.发动机额定功率(kW)≥169; 10.垃圾箱容积(m)≥12;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需配置翻斗机构,可适用于散装、袋装及人力保洁车垃圾的收转运,****一中转场进场要求; | 辆 | 1 | 495000 | 495000 | |
| 15 | 大型车厢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7300×2500×2970; 2.总质量(kg)≥18000; 3.整备质量(kg)≥7400; ★4.额定载质量(kg)≥10300; ★5.接近角/离去角(°)≥17/21; ★6.前悬/后悬(mm)≥1430/1250; 7.轴距(mm)≥4500;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8.燃油种类/排放标准:柴油/国六; ▲9.发动机额定功率(kW)≥190; 10.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11.钩心高度(mm):1570±10; 12.外导入宽度(mm):1070±10;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需装配1个快换接头收纳装置,除标配车辆快换接头以外,还需额外配备2套快换接头; 2.车辆可匹配10-13m压缩机使用,需具有拉箱、卸箱、垃圾转运、卸料等多种功能,****一中转场进场要求; | 辆 | 14 | 520000 | ****000 | |
| 16 | 大型车厢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7350×2550×2970; 2.总质量(kg)≥18000; 3.整备质量(kg)≥8500; ★4.额定载质量(kg)≥9200; ★5.接近角/离去角(°)≥16/18; ★6.前悬/后悬(mm)≥1400/1250; 7.轴距(mm)≥4500;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8.电池种类:磷酸铁锂电池等; 9.底盘电机额定功率(kW)≥100; ▲10.电池总储电量(kWh)≥210; 11.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12.钩心高度(mm):1570±10; 13.外导入宽度(mm):1070±10;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需装配1个快换接头收纳装置,除标配车辆快换接头以外,还需额外配备2套快换接头; 2.车辆可匹配10-13m压缩机使用,需具有拉箱、卸箱、垃圾转运、卸料等多种功能,****一中转场进场要求; | 辆 | 13 | ****000 | ****0000 | |
| 17 | 中型车厢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6550×2500×2950; 2.总质量(kg)≤12500; 3.整备质量(kg)≥6200; ★4.额定载质量(kg)≥5800; ★5.接近角/离去角(°)≥17/20; ★6.前悬/后悬(mm)≥1400/1200; 7.轴距(mm)≥3800;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8.燃油种类/排放标准:柴油/国六; ▲9.发动机额定功率(kW)≥140; 10.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8; 11.钩心高度(mm):1570±10; 12.外导入宽度(mm):1070±10;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需装配1个快换接头收纳装置,除标配车辆快换接头以外,还需额外配备2套快换接头; 2.车辆可匹配6-8m压缩机使用,需具有拉箱、卸箱、垃圾转运、卸料等多种功能,****一中转场进场要求; | 辆 | 7 | 450000 | ****000 | |
| 18 | 小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4500×1900×2050; 2.总质量(kg)≥3450; 3.整备质量(kg)≥1450; ★4.额定载质量(kg)≥1800; ★5.接近角/离去角(°)≥21/23; ★6.前悬/后悬(mm)≥580/720; 7.轴距(mm)≥2800;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完整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且车辆公告名称应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8.燃油种类/排放标准:汽油/国六; ▲9.发动机额定功率(kW)≥90; 10.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5; 11.钩心高度(mm):1015±10; 12.外导入宽度(mm):950±10; 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可匹配3m垃圾箱使用,需具有拉箱、卸箱、垃圾转运、卸料等多种功能; | 辆 | 1 | 145000 | 145000 | |
| 合计 | ****6790 | ||||||
1、交付时间:
(1)本项目设备分批次供货,具体批次划分及每批次送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每批次设备自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涉及现场基础安装的设备为75个日历日)。
2、交货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要求送往指定地点(**区区域内)。
3、交货方式:本项目按批次交货、按批次验收。每批次设备到货后且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80%。全部批次设备交付、联动调试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中标人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最后一批设备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组织整体验收。
5、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五、服务标准:(一)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1、进场与安全文明施工: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及设备使用现场(各街道、社区、垃圾中转站等)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规范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作业。
2、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场地条件,编制涉及垃圾分类收集亭、垃圾分类收集屋、装配式垃圾压缩站及设备、水平整体式垃圾压缩设备、双向流离子净化除臭设备、智能高压喷雾除臭设备等定制化产品及设施的全套深化设计图纸,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生产及进场施工。具体设计范围和深度要求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书面确认。
3、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分时段完成供货,供货规格、型号、数量及供货周期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
4、运输与装卸:中标人负责全部设备的运输、吊装、卸货及现场搬运,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涉及大型设备较多,中标人应制定相应的交付应急预案;设备在运输及安装就位过程中发生的磕碰、损坏、丢失,以及因运输、吊装、卸货等作业引发的交通意外、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和应急意外情况,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并无偿更换或补齐,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安装基础与环境恢复:
(1)对于垃圾分类收集亭、垃圾分类收集屋、装配式垃圾压缩站等涉及固**装的设备,中标人须负责基础施工及安装完毕后周边环境的恢复工作。
(2)安装完成后,中标人须清理施工现场,恢复路面及周边绿化原貌,做到“工完场清”。
6、安全责任:中标人须对安装、调试等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系统集成与调试:中标人负责全部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及联调联试工作。特别是垃圾压缩设备与除臭设备的联动调试,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无故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由此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安装所需的辅材(如连接件、支架、密封胶等)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且与设备完全适配。
★8、车辆上牌与交付:对于所有环卫作业车辆,中标人须负责办理车辆购置税(如免税需协助办理免税手续)、保险、验车、上牌(悬挂新能源或燃油机动车号牌)等全部手续,确保车辆合法合规上路行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交付时需提供完整的车辆随车资料(含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环保清单(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购车发票等)。
8.1各车型保险要求如下:
(1)小型电动垃圾车:首年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摩托车车损失保险、摩托车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摩托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2万)】;
(2)自卸式垃圾车(燃油)、自卸式垃圾车(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小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首年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及乘客各2万)】;
(3)大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燃油)、大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新能源)、中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首年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及乘客各2万)、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9、培训与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规范、日常保养维护及常见故障排除,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培训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设备出现故障的,中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中约定的故障响应及修复时限执行。
10、验收与资料移交:中标人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及自检后,整理全套资料移交采购人存档,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证书、车辆随车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施工记录、自检报告、培训记录、验收申请书等。
11、沟通协调与信息报送要求:本项目分批次供货、多类设备交叉实施,中标人须建立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机制,明确联络人及联络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报送供货进度、安装调试进度等信息;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或现场发现的问题,须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并闭环处理。
(二)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1、技术咨询服务: 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接到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的咨询请求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给出明确解决方案。
2、现场故障处置: 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并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设备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故障时,按以下时限处置:
2.1 一般故障:2小时内到现场,4小时内处理完毕;
2.2 其他故障:24小时内排除;
2.3 重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
3、敏感时期及节假日值守: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备品备件保障:中标人应在项目交付时提供质保期内正常维修所需的易损件清单,确保关键零部件在质保期内可及时供应。
5、服务人员配置及信息报备:中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和4名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其中4名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车辆维修、机械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能力。服务团队人员如有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
6、中标人应在设备全生命周期内提供持续售后服务保障(全生命周期指自各产品质保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自各产品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维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按时派员到达现场处理,维修过程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费、维修费、差旅费。
7、智能控制系统的软件维护及升级服务(如有),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由中标人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维护及升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故障修复、安全补丁更新、兼容性调整,以及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功能优化。
8、中标人应在设备全生命周期内保证主要零部件(含管理费用、材料费、工时费)的更换及维修服务的供应,价格按本次LCC报价所确定的综合优惠率执行,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提价。
(三)质量保证
1、为切实解决投标参数模糊、确保参数清晰可追溯、为验收提供明确依据,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特性,对投标人技术商务响应要求明确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全部货物明确具体的品牌、型号、完整技术参数。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彩页、白皮书、产品说明书、官网截图等任一有效佐证材料,或出具技术参数承诺函明确原辅材料及性能参数指标,否则该条参数视为负偏离;提供了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同样视为负偏离。负偏离按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扣分规则处理。(技术参数另有要求的按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
2、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所有货物均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垃圾分类收集屋、装配式垃圾压缩站等涉及固**装或需配套场地处理的设备,其基础施工、地面处理、给排水接入及安装后场地恢复等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设备安装牢固、运行平稳,不得因基础沉降、安装不当等原因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严禁提供翻新、返修、假冒、“三无”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质保期
3.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水平垃圾压缩设备质保期五年、装配式垃圾压缩站质保期五年、双向流离子净化除臭设备质保期三年、其他所有车辆、设备质保期一年、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质保不低于8年/4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注:质保期内,本项目车辆因采购人原因移交或划转至其他单位(如园林、市政等)使用的,中标人的质保及售后维保义务随车辆一并转移至受让单位,中标人不得以使用单位变更为由拒绝履行质保义务或加收费用。
3.2 质保期内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政策。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非采购人人为损坏或违规操作)导致的维修、更换零部件、系统调试、故障排查等服务,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不得另行收取上门费、工时费、配件费、服务费等任何费用。
4、履约验收及质量抽查
4.1 本项目使用国债资金,履约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债项目相关管理规定。采购人有权在供货前、到货后、安装调试过程中及质保期内,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检或全面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2 若检测发现产品参数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以次充好、虚假履约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项目技术参数中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以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行业或地方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所供货物应按照最新有效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一)验收主体
采购人是本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验收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及结论确认。
(二)组织方式
采购人****,验收人员由采购人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中标人须全程配合,提供验收所需材料、设备说明及技术支撑。
(三)验收时间
1、批次验收时间:每批次设备到货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进行到货检验;该批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该批次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该批次验收。
2、整体验收时间:全部批次设备交付、联动调试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整体验收申请及全套资料。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整体验收工作。
(四)验收方式
1、批次验收程序:
(1)每批次设备到货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进行到货检验,签署开箱检验记录;
(2)该批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该批次验收;
(3)该批次验收合格的,签署该批次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按(八)条批次验收违约责任处理。
2、整体验收程序:
(1)全部批次设备交付、联动调试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整体验收申请及全套资料;
(2****小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整体验收;
(3)整体验收合格的,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
(4)整体验收不合格的,按(八)条整体验收违约责任处理。
(五)验收程序
1、到货检验:设备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进行到货检验。涉及外包装的,进行开箱检验;不涉及外包装的,直接对设备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及随车(随箱)资料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包装完好情况、设备外观有无磕碰损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是否一致、随车(随箱)资料是否齐全。到货检验中发现设备短缺、损坏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中标人须及时补齐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到货检验记录。
1.1对于大型装备(水平整体式垃圾压缩设备、装配式垃圾压缩站及设备等),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开展出厂检验;如需开展,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检验条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安装调试及自检:中标人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后,自行组织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各项技术指标达到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3、提交验收申请:中标人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全套竣工资料。
4、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验收,对设备安装质量、运行状态、系统联动功能等进行全面核查。
5、验收结论:验收合格的,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验收不合格的,书面告知整改要求及期限,中标人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尾款不予支付。
(六)验收内容
1、核查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检查设备外观完好度、安装牢固度及运行状态;核查施工记录、人员资质等过程资料完整性;核实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落实情况。
2、因使用国债资金购置新设备而淘汰的旧设备如需拆除的,中标人须提供淘汰设备的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完整影像资料(含位置、数量等),作为新旧设备替换真实性的核验依据,确保国债资金使用可追溯、可审计。拆除后的旧设备,中标人须按要求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运输、装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影像资料缺失、无法证明淘汰真实性或未按要求将旧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
(七)验收标准
1、依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
2、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
3、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产品出厂合格标准;
4、商务、技术条款及售后承诺约定。
(八)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
1、批次验收违约责任
(1)该批次验收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按期整改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按该批次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2)该批次货物参数、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中标人无偿更换、整改,逾期未达标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损失;
(3)未按采购人确认的供货计划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标人按该批次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整体验收违约责任
(1)全部批次设备交付、联动调试通过后,整体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无偿整改、重新调试;
(2)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已验收合格部分按实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支付,中标人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3)因整体验收不合格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履约的,除解除合同外,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
1.每批次设备到货后且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该批次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80%;
2.全部批次设备交付、联动调试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十)争议处理
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鉴**果作为处理依据。
(十一)验收费用支付
因中标人原因需第三方检测鉴定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非中标人原因的,由采购人承担。
(十二)采购人及中标人权利义务
采购人权利义务: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交完整验收材料并核验真实性;有权对不合格内容要求整改、拒付或解除合同;须按时组织验收、及时出具报告并按约定支付款项。
中标人权利义务:有权要求按约定时间开展验收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有权对违规验收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须按期保质完成履约、提交真实资料并接受验收结果,承担验收不合格的全部责任。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市天****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2.1每批次设备到货后且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该批次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80%;
2.2全部批次设备交付、联动调试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1.3付款期限的合规性说明:中标人企业规模类型以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本项目付款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付款特别说明: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触发异常低价评审审查程序且经审查后最终中标(成交)的,付款条件等相关事项按风险级别及对应差异化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总价及各项单价。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产品生产/采购费、原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车辆上牌费、车辆购置税、首年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利润、管理费、税费、质保期服务费、技术培训费、检验检测费、手续办理、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及时、或有违约现象,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中标人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中标人原因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合同,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推进集中采****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长财采购〔2025〕22号)关于加强采购结果审查的要求,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5.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
5.2若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法提供、提供材料不满足采购要求或存在虚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确认其成交资格,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其法律责任。成交候选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3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若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8、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8.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8.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3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8.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8.5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8.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