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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搅拌站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涉及1个落实地块,位于南径镇,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6042公顷(最终落实规模面积以质检软件检测通过的数据为准)。现按照相关要求将《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
公示方式:1.****官网公示,http://www.****.cn/jypnzrj/gkmlpt/index;2.****村委会政务宣传栏公示。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邮政编码:515300。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项目”字样。
2.有效反馈意见期为:至2026年10月26日24:00止,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将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和单位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落实地块影像图
2.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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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