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华钢铁12万吨钢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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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粤华钢铁12万吨钢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英红镇跑马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粤华钢铁12万吨钢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市英红镇跑马场****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23分4.160秒,北纬24度16分38.930秒。项目性质属扩建,依托现有厂区东面空置厂房(本项目建成后为钢渣车间)实施,本次扩建涉及厂房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一条水淬法钢渣处理线,对企业内部产生的钢渣处理能力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钢渣12万吨。钢渣经水淬处理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后钢渣外售至水泥厂、混凝土厂作为原料使用。厂区东侧为**市伟胜****公司,北面为******公司,西面为武广高铁及广清经济特别**区**(**)产业园工业厂房,南面为X381县道。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