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台、桌类 | 指挥台 | 无 | 无 | 张 | 1 | 否 | 是 | 是 | 1、规格样式:长≥3600*宽≥900*高≥750mm。面板、台板为优质冷轧钢板,钢板厚度≥1.5mm;梁、高脚板为≥1.2mm冷轧钢板;采用电脑切割、数控折弯机,经剪切,冲压,折弯,气保焊接等加工过程。酸洗磷化、静电喷涂。装饰木板:台面为25E1级优质防火板,颜色为白色,两侧曲线造型为优质冷轧钢板形成,后面为工业用铝型材。可以挂显示器屏风支架,支架可滑动同时有灯带增加美观。显示器的后面立板上方立有一款高180mm,厚10mm的哑光亚克力板;两侧安装有灯箱造型,灯箱图案可定制;下底柜通透式,走线方便,前后门带通风孔,方便器材安装和维护。整体为积木式结构,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2、★参数:控制台耐腐蚀试验: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4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级(10级最好 0级最差),检测符合QB/T 3827-1999标准。外观:金属焊接件焊接处应无脱焊、错位、无夹渣、气孔、焊疤表面波纹应均匀、高低之差不应大于1mm,检测符合QB/T 1951.2-2013标准。耐霉菌性(防霉性能):宛氏拟青霉、链格孢、绳状青霉均符合企业产品技术要求:菌性等级达到0级,检测符合GB/T 1741-2020标准。抗菌性能:大肠杆菌(大肠埃希氏菌)、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嗜肺军团菌,当抑菌率(抗菌率)不小于99.90%时,表示样品具有较好的抗菌效果,检测符合QB/T 4371-2012标准。有害物质限量检测: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0.5mg/L,检测符合GB 18584-2001标准。安全性能:抽屉、键盘等推拉构件应有防脱落装置、人体接触部位应无毛刺、刃口、棱角,固定部位的结合应牢固无松动、无少件、透钉、漏钉,检测符合GB/T 3325-2017标准。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耐腐蚀检测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外,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检测符合GB/T 13667.1-2015标准。金属喷漆(塑)涂层 硬度≥3H,检测符合GB/T 6739-2006标准。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为0级,检测符合GB/T 9286-2021标准。木制件表面贴面层耐冷热循环、耐干热、耐湿热、耐污染≥5级,表面耐磨性(素色),磨350r后无露底现象,检测符合GB/T 17657-2013标准;抗冲击检测:冲击高度50mm,检测结果为1级,检测符合GB/T 4893.9-2013标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检测符合GB/T 10357.1-2013检测标准: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载荷1.5kg/d㎡,7d) 、水平静载荷(加载450N,10次)、桌面垂直冲击试验(跌落高度140mm,2次) 检查结果为所有零部件无断裂、用手掀压某些牢固的部件,无永久性松、五金连接件无松、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便;垂直加载和稳定性加载实验符合标准,无倾翻。3、★要求: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参数的产品证明材料(不限于官网截图、检测报告等)。提供相关机构认证的报价单位售后服务证书及售后服务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时所投产品的上架图片需为符合以上规格样式和参数的控制台实物图片。4、★号条款为本次采购必须满足的条件,投标人须对标注★号的条款逐条响应,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内容清晰、与所投产品相符。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全、不满足参数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符合采购需求,不予中标。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送到指定位置,负责安装调试,成交后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质保5年,采购单位将按照文件技术要求逐条验收。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时一次性上传,报价结束后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投标人一经投标,即视为充分知悉并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对评审及验收结果无任何异议。 加急标书代写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