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促进**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4〕1 ****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24〕13 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采购人拟对辖区内特定的居家老年人,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采取政府补贴,为他们提供与身体机能维护、心理健康支持、日常生活协助、环境改善相关的服务活动。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50000.00
-供应商报价允许/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允许/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 1 |
****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
1 |
6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标的名称:****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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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服务清单
2、项目服务对象 (一)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四)年满一百周岁的老年人。 失能、部分失能是指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标准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 3、服务内容
备注:1、投标报价的说明:供应商以优惠率进行报价,如所报优惠率为10%,即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550元的服务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500元;中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440元的服务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400元;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和能力完好的百岁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30元的服务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300元。如所报优惠率为20%,即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600元的服务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500元。中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480元的服务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400元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和能力完好的百岁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60元的服务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300元。以此类推。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签认过的为准。 2、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格。 4、服务时间和地点 4.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的服务时间以合同为准。 4.2服务地点:**区辖区内。 4.3服务次数: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服务;中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服务;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和能力完好的百岁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服务。原则上单次上门服务时长不得超出五小时。当月服务时长达标而次数不达标,按照单次服务4小时结算服务时长。部分老人因特殊原因当月未享受完服务金额和服务次数,后续月份不进行补偿。 4.4服务标准: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500元的服务补助;中度失能的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400元的服务补助;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和能力完好的百岁老年人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元的服务补助。 5、服务标准及要求 5.1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要求 (一)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养老服务资格,并且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有固定办公场地、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 (三)具有医疗执业资质,或与医疗机构签有**协议; (四)能够接入紧急呼叫器、烟雾报警器等智能感知设备的信息管理平台,能全天候24小时接收并处理服务对象的求助和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提示信息;服从**区民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 (五)配备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提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未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全责任事故和群体信访事件。 (七)提供助餐服务的服务组织,还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主体签有供餐协议。 5.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人员要求 (一)与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二)守法诚信,尊重老年人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仪容仪表整洁**; (四)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 (五)****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与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二)守法诚信,尊重老年人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仪容仪表整洁**; (四)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五)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 (六)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 (七)评估人员和制定服务方案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二)相关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对象 ****民政局根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细则》等相****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老年人。 2、服务内容基本要求 应有老年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认定和评价方式;机构制定内部考核方案,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确保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要高于95%。 (三)考核办法 ****民政局养老科将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质量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一是承接的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市级民政部门要求,使用相关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服务管理并实时上传相关服务资料,接受监督。****民政局每季度请第三方机构从服务对象中抽取25%的比例进行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对服务单位的满意度需达到95%以上。服务机构满意率未达到95%,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除本季度1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满意率未达85%,区民政局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扣除当年3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以终止合同。通过提供虚****政府资金的,还应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一)经抽查或投诉举报查实,未按照护方案和标准要求提供服务的; (二)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或组织、诱导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实施养老诈骗或为养老诈骗提供方便的; (三)引导服务对象参与赌博、宗教迷信等违法违规活动的; (四)通过提供虚****政府补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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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1、项目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及本项目考核办法,如有调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考核办法为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正式验收报告为供应商申请项目付款的核心凭证之一。
核心标约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双方补充协议(如有)、考核办法等约定的标准,均作为本项目验收及考核依据。标书代写
1.2与履约验收(考核评价)挂钩的违约责任
月度验收相关责任:本项目考核采用满意率100%计分标准,****民政局开展每季度考核。若季度考核满意率不低于95%,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足额支付当期服务费;若季度考核满意率95%以下,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除本季度1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若季度考核满意率85%以下,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年3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追究相应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
2、实施时间及地点
2.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起一年。
2.2 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3、付款
3.1 付款人:****
3.2 付款方法:按实际服务对象,每季度按实结算,本项目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达到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4、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若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触发异常低价评审审查程序,且经审查后最终中标(成交)的,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付款条件、履约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均按风险级别及对应差异化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详见附件)严格执行。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或者建议的,可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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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