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虎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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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26-10-21 10:08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市**区科普路5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市****公司储能集装箱专用设备箱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高新区塘西路26号、塘西路28号、塘西路35号

**市****公司

**山****公司

项目拟使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28217.00平方米,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194.00平方米,购置焊机78台、氩弧焊机4台、切管机1台、激光切割机5台、折弯机10台、角磨机130台、立体料库1套等设备,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储能集装箱专用设备箱体约2000套。

废气:二厂:项目切割、打磨、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4-DA006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喷涂+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点胶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一厂: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二厂新增生活污水与防水测试废水接管白荡水质净化厂处置。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项目各类固废合规处置,不外排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合理处置。

承诺书-**市****公司储能集装箱专用设备箱体产业化建设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