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公司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建设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974597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设备并完成部署实施。
交货地点:********公司总部及所属7个分中心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公司,投标报价:9769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设备并完成部署实施。
交货地点:********公司总部及所属7个分中心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投标报价:988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设备并完成部署实施。
交货地点:********公司总部及所属7个分中心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所有投标单位:
(1)****公司、(2)******公司、(3)****、(4)河****公司、(5)******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公司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公司投标文件未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复,招标人答复后,即认为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评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132****7006、152****8108
邮 编:050000
地 址:**市**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31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