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豆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集成创新中心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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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
供方: ****
供需双方于2026-06-04签订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施过程中、发现原消防管道由于年久腐蚀,已经锈至漏水,不能继续使用。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总金额****000元,其中:维修改造费用798344.62元,配套设备799655.38元。施工队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30%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799000元,其中:维修改造费用418826.84元,配套设备380173.16元。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799000元,其中:维修改造费379517.78元,配套设备费419482.22元。
现调整为:
采购合同总金额****950元(增加35950元),其中:维修改造费用800000元,配套设备833950元。施工队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30%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9%,即人民币799000元(已支付),其中:维修改造费用418826.84元,配套设备380173.16元。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1%,即人民币834950元,其中:维修改造费381173.16元,配套设备费453776.84元。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 2026-10-20 **** 2026-10-20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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