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色谱复合功能新型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西港中路11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利用已建成生产厂房,在纺织厂内购置喷气织机、整经机、浆纱机等设备、在印染厂内购置烧毛机、退煮漂一体机、卷染机、冷染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棉布4800万米的生产能力。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生态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生产管理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各类指标接管执行南****公司低浓度废水处理线直接接管标准。****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项目基准排水量需要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基准排水量≤140m3/吨。厂区印染废水、喷水织机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标准限值。
(三)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项目定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印花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烧毛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污水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四)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六)强化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生态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污水处理、大气治理等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生态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