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2025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按照自然**部、****草原局、******厅、****草原局统一部署,******局、****草原局组织开展了全旗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果已通过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后下发,经旗政府批准,现公布如下:
1. 耕地:全旗耕地103518.8633公顷。其中:水浇地24306.2023公顷,旱地79212.6610公顷。
2.园地:全旗园地1.4694公顷。其中:果园0.3291公顷,其他园地1.1403公顷。
3.林地:全旗林地127090.742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8496.4365公顷,灌木林地4379.4114公顷。其他林地4214.8948公顷。
4.草地:全旗草地****650.6639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293.0184公顷,人工牧草地562.4245公顷,其他草地7795.2210公顷。
5.湿地:全旗湿地179962.9458公顷。其中:森林沼泽244.0766公顷,灌丛沼泽7932.0049公顷,沼泽草地157298.7643公顷,内陆滩涂14488.1000公顷。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204.0508公顷。其中:建制镇1243.5261公顷,村庄3715.6816公顷,采矿用地3108.8763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5.9668公顷。
7.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9325.0620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33.6772公顷,公路用地2913.4245公顷,机场用地95.2380公顷,**码头用地0.1193公顷,管道运输用地7.6686公顷,农村道路5574.9344公顷。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016.928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790.4325公顷,湖泊水面7909.1215公顷,坑塘水面1210.2918公顷,沟渠41.425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65.657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