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永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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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9 15:04: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准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650、****965

通信地址:**县江那镇和谐路18****环境局**分局)

邮编:6631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加工厂内标准厂房西半部。

建设单位:****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7050m2,总建筑面积7050m2。建设一条年加工5万吨规格残阳极生产线、一条年加工5万吨石墨增碳剂生产线、一条年加工1万吨碳素板材生产线。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34.82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6.57%。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①物料运输禁止超载,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慢行。②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中心区,沿路洒水降尘。③建设单位应合理选择建筑及装修材料,以避免环境空气污染现象的发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加工厂配套卫生间、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了减缓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对产生强噪声的作业,一般不宜在夜间进行。②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做好施工管理,减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和禁鸣喇叭。同时应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③加强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如钢管、模板等构件的装卸、搬运等);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管理部门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指定堆放点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保洁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和车辆尾气。其中生产废气有:堆场颗粒物、规格残阳极生产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传输粉尘)、石墨增碳剂生产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传输粉尘)、碳素板材生产线粉尘(卸料粉尘、锯切粉尘、机加工粉尘)、包装粉尘。

采取的措施:将生产环节布置于厂房内,进出口设置防尘帘。对堆料场雾炮洒水降尘措施,对物料传输环节进行密闭措施。同时对进出厂区运输车辆设置过水带并采取冲洗措施,降低扬尘影响。规格残阳极生产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石墨增碳剂生产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个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碳素板材生产线粉尘(卸料粉尘、锯切粉尘、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个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以上环节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沟及收集池(不小于6m3)收集雨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加工厂配套卫生间、化粪池(80m3)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给料机、辊破碎机、齿辊破碎机、颚式破碎机、筛分机、滚筒筛、撕碎机、**锯床、切边机床、开槽机、铣床、风机等,其噪声级在70~85dB(A)之间。

采取防治减缓措施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产生的固废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除杂杂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除杂物、边角料均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工序进行再加工或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及询问业主,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区域内尚未发现地下水过度开采和受污染的现象,目前地下水质状况总体良好。生产、生活用水引自当地供水管网,能满足用水需求。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以防治。①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治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②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③道路及场地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对地面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



文****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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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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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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