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多模态内容生成系统开发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科研应用示范需求,提供一套以视频生成模型为基础的多模态内容生成系统,完成系统设计、开发集成、部署调试及技术服务。系统应具备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态内容生成功能,支持通过自然语言指令进行内容生成,并能够根据用户多轮交互指令对生成内容进行修改、优化和迭代编辑。系统应具备团队管理和素材管理功能,支持用户及团队成员管理、权限配置,以及图像、音频、视频等素材的上传、分类、检索和管理。同时,系统应提供可远程访问和调用的API接口,便于开展后续科研应用集成与示范。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的技术实施方案,明确系统功能、开发流程、实施进度及交付内容,完成系统功能测试、部署运行和使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操作说明、接口文档及技术支持,确保系统满足采购人的科研应用示范需求。(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加盖公章,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 服务团队 | 是 | 供应商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技术服务人员,项目核心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开发/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核心技术人员需具备2年以上多模态、视频生成或AI系统开发经验。明确人员分工、职责及沟通机制,并提供项目实施团队组成和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说明。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响应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明确系统测试、功能验证、问题整改和验收流程,提供质量保证方案,确保交付成果符合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服务承诺书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提交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总工期不超过150个日历日。具体节点及量化服务要求如下:1.需求设计(第1-15天):完成系统详细设计方案。2.开发集成(第16-90天):完成图像、音视频生成及API开发,期间每两周提交一次测试版本供验证。3.测试试运行(第91-120天):完成系统测试及部署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响应。4.验收培训(第121-150天):提交全部交付成果,并提供不少于2次的系统操作培训。 |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提供数据安全、访问权限管理及信息保密措施,明确采购人数据的使用范围,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模型训练,并提供相应安全保障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时需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以及保密协议模板) |
| 应急方案 | 是 | 供应商应针对系统运行故障、服务中断、数据异常等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明确故障反馈、响应、问题处理及服务恢复机制。(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详细应急预案及承诺书。) |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履约及违约责任承诺,承诺包含但不限于:1.明确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实赔偿,并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成交总金额的 10%;3.因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供应商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成交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
| 增值服务 | 是 | 供应商可在不增加采购费用的前提下提供额外技术培训、操作指导或系统使用支持,并明确具体服务内容、次数和实施方式。(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交除服务内容外还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清单,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自2022年1月起的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并生效,且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服务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剩余30%的尾款。 |
| 服务期限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公司******支行
账号(人民币):121********0101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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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