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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在发布询价通知与报价准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不一致事宜,作出如下澄清。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1、原发布询价通知的招标文件书面载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准备的招标文件书面载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10分。加急标书代写
3、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的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10分。加急标书代写
4、现统一明确:原发布询价通知招标文件书面载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有误,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即: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10分;报价结束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5时00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该截止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