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10-2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澄清修改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8 定标要素 修改为:“﹒﹒﹒﹒﹒﹒以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项目**工程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2.删除合同条款中的格式乱码。
3.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 修改为:“拟派咨询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上****公司)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属于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注:本项目咨询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不能相互兼任。”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区樵湖二路21号2栋
联系人:李钰涵
联系电话:158****91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项目负责人:廖紫辉、郑涵、姚昌
电话:071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