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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3MA3F2RUCXF | 建设单位法人:王会连 |
| 赵拥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省**市**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 |
| 新增喷塑设备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7-C3467-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沣水镇高西村北首 |
| 经度:118.129124 纬度: 36.74732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0-10 |
| **〔2019〕1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1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3MA3F2RUCX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21MA3NJRYR8W | 验收监测单位:**恒准****公司 |
| 913********791623N | 竣工时间:2020-03-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0-03-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0-04-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可行 |
| 技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可行 |
| 技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可行 |
| 技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可行 |
| 技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可行 |
| 技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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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 | 0 | 0 | 0 | 0 | 0.03 | 0 | / |
| 0.198 | 0 | 0 | 0 | 0 | 0.198 | 0 | / |
| 0.4716 | 0 | 0 | 0 | 0 | 0.472 | 0 | / |
| 0.3682 | 0 | 0 | 0 | 0 | 0.368 | 0 | / |
| 1 | H1 H2 H3 H4 | 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 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 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 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2 中的标 准限值 | 完成 | 已检测 |
| 1 | H1 H2 H3 H4 |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喷塑间配套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 75~95dB(A)之间。 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 | 完成 | 已检测 |
|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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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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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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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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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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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新增喷塑设备项目位于**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首,总 投资 2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该单位“包装机械设备加工项目”于 2018 年 2 月 6 ****保护局**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9 号),并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为节约劳动力及提高塑粉利用率,此次技改新 增 3 套喷塑间,固化工序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该单位委托**文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人民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 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 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 4 条排气筒,高度均为 15 米,简称 H1 至 H4 排气筒。自 动流水线喷塑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1 排放;立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3#、 4#、5#喷塑间喷塑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2 排放;固化炉天 然气燃烧废气及流水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 理后通过排气筒 H3 排放;卧式抛丸机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H4 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 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标准及表 3 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28 4、该企业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925t/a,二氧化硫 0.058t/a,氮 氧化物 0.202t/a(编号:ZDZL(****007 号)),此次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达到**市张 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编号 ZDZL****126):VOCs0.1931t/a。 5、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 牌;企业设置需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6、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此次技改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 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密闭房间和标志 牌,委托有资质的为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准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 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8、此次技改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参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 9、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0、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线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1、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记录按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排放去向以及 VOCs 含量、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碎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14、该项目建成投运三个月内,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 ****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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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