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9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17:50 |
| 评审专家名单 | 孔鑫淼,吴章宏,刘香珠,任少标,庄挺松 | ||
| 总中标金额 | ¥867.6954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灵珍、陈爱光、林娜、吴梦婷、李爽、巫晓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30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庄老师 0591-****5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主楼第十四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2309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小区2座一层1229D | 8,676,954.00元 | 99.25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1(年)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2,892,318.00 |
| 1-2 | 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1(年)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2,892,318.00 |
| 1-3 | 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1(年) | 门卫执勤、全域校园巡逻、重点场所定点守护,全面落实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防暴恐防控、校内交通秩序管控等常态化安全保障工作。 | 2,892,318.00 |
| 采购人代表: | 庄挺松 |
| 评审专家: | 孔鑫淼 、 吴章宏 、 刘香珠 、 任少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8%;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收费费率标准0.45%;按上述标准下浮30%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代理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0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2029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4.44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澄清情况和价格审查:
2.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的“3. 薪资与社保硬性要求 投标报价测算的保安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闽人社文〔2025〕14号》文件规定的**省最低工资标准;报价须按全员缴纳五险标准测算,未按要求测算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的规定,******公司和******公司均属于报价未按全员缴纳五险标准测算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价格审查,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报价未按全员缴纳五险标准测算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全员缴纳五险标准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公司和******公司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未按全员缴纳五险标准测算,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和******公司投标均无效。
2.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的“3. 薪资与社保硬性要求 ”的规定,**省****公司属于报价未体现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体现全员缴纳五险测算标准。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针对“3.薪资与社保硬性要求”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体现全员最低工资标准及缴纳五险测算标准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省****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未按要求进行测算,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省****公司投标无效。
3、****,电子信箱:****@126.com
名称:****
地址:****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 0591-****511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主楼第十四层
联系方式:0591-****23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灵珍、陈爱光、林娜、吴梦婷、李爽、巫晓杰
电话:0591-****2309
****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