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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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1

项目名称 废气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虹润**侧、**路西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倪洪虎
联系人 吴金田 联系电话 151****6288
项目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22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安全生产等因素,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进行调整:①原内抛丸、外抛丸废气分别经除尘处理后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1,风量0000m3/h)排放,现调整为外抛丸废气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方管0.7m*0.95m,风量10000m3/h)排放,内抛丸废气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2,方管0.41m*0.56m,风量60000m3/h)排放;②原内外磨工艺采用湿法打磨,现调整为干式打磨,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膜、滤筒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9,直径1.25m,风量80000m3/h)排放;③原第2-2号危废仓库废气与喷涂、烘干废气合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排放,现产生酸雾、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废调整存放于第2-1号危废仓库,该废气单独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10,直径0.3m,风量3000m3/h)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外抛丸废气采取惯性沉降-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内抛丸废气采取惯性沉降-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内外磨废气采取水膜、滤筒除尘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9)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第2-1号危废仓库废气采取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10)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内外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建筑隔声,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
承诺:**** 倪洪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倪洪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8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