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银行****公司柯北支行与被执行人麻娟、朱利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委托****对被执行人麻娟、朱利红所有的位于**市**区**街道高桥住宅区45幢2单元102室的房产及自行车库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标的的市场参考价格为135.5万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现本院依照《****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麻娟、朱利红公告送达****司法评估报告。被执行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