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87777P | 建设单位法人:黄爱秀 |
| 孙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惠河路6号现有工程厂区 |
| 北小城厂区扩建工程(三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惠河路6号 |
| 经度:122.028590 纬度: 37.4130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4 |
| 威环审书〔2025〕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87777P001W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 |
| 2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8777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87777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00MA3M6HGG4X | 竣工时间:2026-07-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力旋流器、重介质旋流器等生产规模1.86万台(套)/a | 实际建设情况:水力旋流器、重介质旋流器等生产规模1.86万台(套)/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水力旋流器、重质旋流器机械加工、喷漆、橡胶部件生产线工艺流程 1.下料 2.钢材预处理 3.机械加工 4.焊接 5.刮腻子 6.打磨 7.喷底漆、晾干 8.喷中涂漆、晾干 9.喷面漆、晾干 二、聚脲喷涂生产线工艺流程 1.聚脲喷涂 2.喷底漆 3.制衬 4.干燥固化 5.脱模、打磨 三、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工艺流程 (一)聚氨酯浇注料A料 1.投料、加热搅拌 2.样品检测、真空脱泡 3.泄压、过滤灌装 (二)聚氨酯浇注料B料 1.投料、搅拌 2.真空脱泡 3.泄压、过滤灌装 (三)聚氨酯弹性体制品 1.物料预热 2.浇注模具 3.浇注机混合头清洗 4.制品模具 5.一次固化、脱模、修理 6.二次固化 7.成品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一、水力旋流器、重质旋流器机械加工、喷漆、橡胶部件生产线工艺流程 1.下料 2.钢材预处理 3.机械加工 4.焊接 5.刮腻子 6.打磨 7.喷底漆、晾干 8.喷中涂漆、晾干 9.喷面漆、晾干 二、聚脲喷涂生产线工艺流程 1.聚脲喷涂 2.喷底漆 3.制衬 4.干燥固化 5.脱模、打磨 三、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工艺流程 (一)聚氨酯浇注料A料 1.投料、加热搅拌 2.样品检测、真空脱泡 3.泄压、过滤灌装 (二)聚氨酯浇注料B料 1.投料、搅拌 2.真空脱泡 3.泄压、过滤灌装 (三)聚氨酯弹性体制品 1.物料预热 2.浇注模具 3.浇注机混合头清洗 4.制品模具 5.一次固化、脱模、修理 6.二次固化 7.成品检验、包装 |
| 环评设计时,共4个喷漆房,分别是大件底漆干式喷漆房、大件面漆干式喷漆房、小件底漆水帘喷漆房、小件面漆水帘喷漆房。实际建设时,仅建设了2个大件干式喷漆房,取消了2个小件水帘喷漆房。根据企业试运行情况,该变动不影响产品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车间、污水收集管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要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防腐、防漏、防渗等措施。扩建工程喷淋塔定期补水,不排放;聚氨酯生产过程中用水进入聚氨酯产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车间冲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处理厂纳管要求。该项目COD和氨氮污染物排放量(管理指标)须控制在0.8t/a和0.204t/a以内。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装置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采用先进适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加强设备密封和负压控制措施,强化日常检测、检漏及维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各类工艺废气须经有效收集处理。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量须控制在0.1082t/a、4.118t/a以内。 1.有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工艺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等各类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收集、处理。水力旋流器、重质旋流器机械加工、喷漆、橡胶部件生产线钢材抛丸、打砂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聚脲喷涂生产线、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聚脲喷涂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VOCs、二甲苯、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表2标准。 2.无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耐腐蚀的材料,强化设备密封和日常检测、检漏及维护工作。鼓励选用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采用自动喷涂,强化生产设施密闭和负压控制措施,有机液体物料要储存于罐装或桶装等密闭容器中;转移有机物料时,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转移,尽量减少中间物料的储存时间;切割废气、焊接烟气、打磨粉尘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减少源头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不对周边声环境敏感场所产生明显影响。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贮存和综合利用工作。 1.一般固体废物。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打磨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表面杂质、废钢丸、焊渣、除尘器捕集烟粉尘、橡胶部件残次品、废玻纤布、聚氨酯下脚料、废石英砂等收集后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危险废物。项目中产生的漆渣、废溶剂包装物、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涂料、清洗废液、有机废液、过滤残渣、喷漆废水、废沾染物及废过滤网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管控工作要求,按照“应焚烧、尽焚烧,可焚烧、不填埋”的原则,委外处置时选择利用、焚烧等处置方式。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立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扩建工程排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厂区内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和清污分流制。喷淋塔定期补水,不排放;聚氨酯生产过程中用水进入聚氨酯产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车间冲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处理厂纳管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数据,COD、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770t/a、0.095t/a,满足管理指标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抛丸、打砂、打磨等工序均在笔迷空间内进行。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0.058t/a、2.689t/a,符合管理指标要求。 水力旋流器、重质旋流器机械加工、喷漆、橡胶部件生产线钢材预处理过程人工打砂、抛丸过程中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17~DA018排放; 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聚脲喷涂过程中喷涂、枪头清洗、喷漆、制衬及调配废气、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 聚脲喷涂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 聚氨酯生产过程中聚氨酯浇注料A料、聚氨酯浇注料B料及聚氨酯弹性体制品生产过程(投料、加热搅拌、脱泡、过滤等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 水力旋流器、重质旋流器机械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 贴箱、制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10~DA012排放; 橡胶混炼(密炼)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排气扇排出,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橡胶开炼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橡胶硫化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废气经车间排气扇排出,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各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以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厂内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机械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或消音器;生产厂房密闭,泵类设置隔声房。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场无害化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废打磨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表面杂质、废钢丸、焊渣、除尘器捕集颗粒物、橡胶部件残次品、废玻纤布、聚氨酯下脚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漆渣、废溶剂包装物、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涂料、清洗废液、有机废液、过滤残渣、喷漆废水、废沾染物及废过滤网等由******公司负责转运处置,废油抹布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程不按危废管理,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扩建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库,该库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环评设计时,共1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作用是处理喷漆房的喷漆废气。实际建设时,两个喷漆房分别配置1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两套装置合用一套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9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该排气筒实际风量(9.2万~9.3万m3/h)与原设计风量(9万m3/h)基本一致。 (2)环评设计时,排气筒DA020、DA021、DA022的高度均为15m。实际建设时,排气筒DA020、DA021、DA022的高度分别为17m、17m、22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制定、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生产环境管理及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环境局**分局备案。健全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分区域做好防渗、围堰设置、导排等措施,合理设置事故水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定期加强对防渗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并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资金、人员和物资,物资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要求,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环境局**分局报告。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项目要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稳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四、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有关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依法披露、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平台、监测点,完善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审核备案。 六、在扩建项目实施前,完成现有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采取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已编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表见附件。厂区设置事故水池,建立完善三级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要求。 三、项目采取清洁原料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了**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稳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四、项目环评期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反馈意见。 五、已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平台等,加强管理,建立台账,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已编制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包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 六、已经按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在厂区中部**容积200m3的事故水池,同时**导排系统,并按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确保渗透系数≤1×10-7cm/s。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776 | 0.38 | 0 | 0 | 0 | 1.558 | 0.38 | |
| 2.68 | 0.77 | 0 | 0 | 0 | 3.45 | 0.77 | |
| 0.164 | 0.095 | 0 | 0 | 0 | 0.259 | 0.09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298 | 0.058 | 0 | 0 | 0 | 1.356 | 0.058 | / |
| 6.441 | 2.689 | 0 | 0 | 0 | 9.13 | 2.689 | / |
| 1 | 滤筒除尘器TA017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滤筒除尘器TA018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3 | 滤筒除尘器TA007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4 | 滤筒除尘器TA008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5 | 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TA01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6 | 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TA01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7 | 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TA01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8 | 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TA015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9 | 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TA01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10 | 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TA01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11 | 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TA01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依托现有工程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12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TA02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13 | 滤筒除尘器TA02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14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TA02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依托现有工程危废库 | 依托现有工程危废库 |
| 1 | **容积不小于200m3的事故水池。在扩建项目实施前,完成现有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 | 已在厂区中部**容积200m3的事故水池,同时**导排系统,并按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
| 排水系统、危废库、部分生产设备及对应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排水系统、危废库、部分生产设备及对应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