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2026年除湿机采购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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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发展需要,现对2026年除湿机采购项目进行遴选,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采购部邮箱进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医院科室工作开展及所需,拟采购全除湿机一批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品名

技术参数

单位

单价限价/元

1

除湿机1

适用面积:40-120㎡;额定功率:630W;最大功率750W;额定除湿量(27°C/60%RH)(kg/h):1.3;调节范围(RH):30%-80%;排水方式:水箱+水管

台

2000

2

除湿机2

适用面积:100-160㎡;额定功率:960W;最大功率1000W;额定除湿量(27°C/60%RH)(kg/h):2.1;调节范围(RH):30%-80%;排水方式:水箱+水管

台

3000

3

除湿机3

适用面积:120-180㎡;额定功率:1135W;最大功率1200W;额定除湿量(27°C/60%RH)(kg/h):2.38;调节范围(RH):30%-80%;排水方式:水箱+水管

台

3500

(三)商务要求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或采购限定总额使用完毕

2.交货地点:**市**区**街道康泰路86号

3.付款方式:

3.1支付方式:据实结算,每批次送货实际产生费用 = 中选单价 × 实际配送物资数量。

3.2支付条件:中选人送货到位且验收合格,双方核对无误后供货单位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内部审核通过后 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3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后,乙方应书面提醒甲方,若超过合同限价供应商继续配送货物的,采购人对超过合同总金额部分金额不予支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4.售后服务要求:

4.1配送要求:根据采购人批次采购清单将货物配送至交货地点,并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一般情况下,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72 小时内送货到位。

4.2 退换货要求:质保期为 1 年,期间若有质量缺陷,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 12 小时内作出响应,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无法解决的,由供应商更换相同的全新货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供应商也应当进行更换或补充,但因此造成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3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供货及售后服务事宜。根据采购人下达的商品,由专人负责对清单所列货物的型号,规格进行组织、清点、配送,并配合采购人办好相关手续。对不常用货物,如不能及时送货的,应当在 2小时内告知采购人最终可送达时间。若最终供应时间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解决方案。若由于不能及时送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4.4 售后沟通:在货物的安装、使用过程中,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安装使用,确保货物的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

5.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需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若提供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三次更换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关系并追究供货人相关责任及赔偿。

6.其他要求:

6.1 所采购的货物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送达指定地点,按照中标单价分批次据实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4.9万元。

6.2 若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

6.3 若货物采取快递配送,拒收货到付款,单独提供搬运人员协助点位安装。

7.验收:

7.1 验收主体:********保障部)

7.2 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每批次到货后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现场验收

7.3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代表、中标供应商代表共同验收。

7.4 验收内容及标准: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7.5 验收程序:

7.5.1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交货期要求的时间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按送货批次,每批次货到后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并出具入库单。

7.5.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及其附(辅)件、资料。

7.5.3 采购人在每批次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现场验收,如采购人确有原因无法如期组织验收的,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告知原因,双方另行协商验收时间。

7.5.4 货物验收时,供应商及采购人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产品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货物出现更换情况的供应商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和采购人要求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供应商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相应顺延。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报价时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为包干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院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以下资料/物品: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事业法人)复印件。

2.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需明确授权人及受权人,需有双方签章。

3.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报价单(模板见附表)。

5.供应商提交报价单时,视作完全响应本公告的全部服务要求,请公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若提供资料不全、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将导致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邮箱报价时,文件以及邮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并在邮件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专家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6.未按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五、公告期限、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报名及提交资料截止:2026年10月23日11:30

报名方式:将文件要求的完****采购部邮箱

邮箱地址:****@qq.com

联系时间:09:00~11:30;14:30~17:00

地 址:**市**区康泰路86号,****第三住院部9****办公室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8-****0735

六、遴选方式:按照以下步骤确定成交供应商:

1.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入下一环节。标书代写

2.最低价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以其最后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原则上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同价处理: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1)依据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明确要求的资质条件,对供应商所具备的相应资质等级进行比较,等级更高者优先;

(2)若资质等级相同,则比较伴随服务方案,****小组判定更优者优先;

(3)若以上均相同,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CG-****1021-2026年除湿机采购项目院内遴选采购公告.pdf

****

2026年10月21日

附表:报价明细表

内容

报价(元)

伴随服务(若有)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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