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村土地经营权(一)续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宜陵镇**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
交易面积: 637.97亩
联系方式: --
| 乡镇(街道) |
宜陵镇 |
村(社区) |
**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10-16 |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637.97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概况: 田亩座落地点: 第一标段:共293.66亩(毛桥组293.66亩),四至:**渠道,南至河道,西至苏新村,北至毛桥塘河。 第二标段:共14.6亩(团结组14.6亩),四至:南至河道,**河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小渠。 第三标段:共315.31亩(龙汪53.24亩,毛湾201亩,港桥34.07亩,李庄27亩),四至:**通新庄南北路,南至生产路,西至农户自留地,北至童桥村交界。 第四标段:14.4亩(西桥高田14.4亩),四至:**墓地,南至花荡村,西至团结组,北至水沟。 二、承租时间:合同2年,年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 9月30日止(以水稻实际收割时间为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标段:293.66亩,租金每年每亩907元(其中包括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社; 2标段:14.6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国平; 3标段:315.31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志广; 4标段:14.4亩,租金每年每亩900元,续租给丁祖中。 租金每年每亩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每亩200元缴纳(此履约保证金为无息,在合同到期后原数返还,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毁约)。承租者可用于稻麦、经济作物种植,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四、**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电费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五、本田亩只能用于粮食等经济作物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社有权收回,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政府、村土地征用,随时终止合同,双方都不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转包。 |
| 项目位置 |
**市**区宜陵镇**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10.jpg3.jpg4.jpg5.jpg6.jpg7.jpg8.jpg9.jpg审查1.jpg审查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1.jpg会议2.jpg会议3.jpg会议4.jpg会议5.jpg会议6.jpg会议7.jpg |
| 所有权人 |
**市**区宜陵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 田亩座落地点: 第一标段:共293.66亩(毛桥组293.66亩),四至:**渠道,南至河道,西至苏新村,北至毛桥塘河。 二、承租时间:合同2年,年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 9月30日止(以水稻实际收割时间为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标段:293.66亩,租金每年每亩907元(其中包括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社; 2标段:14.6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国平; 3标段:315.31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志广; 4标段:14.4亩,租金每年每亩900元,续租给丁祖中。 租金每年每亩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每亩200元缴纳(此履约保证金为无息,在合同到期后原数返还,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毁约)。承租者可用于稻麦、经济作物种植,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四、**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电费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五、本田亩只能用于粮食等经济作物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社有权收回,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政府、村土地征用,随时终止合同,双方都不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转包。 |
| 交易面积 |
293.66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 田亩座落地点: 第二标段:共14.6亩(团结组14.6亩),四至:南至河道,**河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小渠。 二、承租时间:合同2年,年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 9月30日止(以水稻实际收割时间为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标段:293.66亩,租金每年每亩907元(其中包括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社; 2标段:14.6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国平; 3标段:315.31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志广; 4标段:14.4亩,租金每年每亩900元,续租给丁祖中。 租金每年每亩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每亩200元缴纳(此履约保证金为无息,在合同到期后原数返还,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毁约)。承租者可用于稻麦、经济作物种植,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四、**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电费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五、本田亩只能用于粮食等经济作物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社有权收回,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政府、村土地征用,随时终止合同,双方都不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转包。 |
| 交易面积 |
14.6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 田亩座落地点: 第三标段:共315.31亩(龙汪53.24亩,毛湾201亩,港桥34.07亩,李庄27亩),四至:**通新庄南北路,南至生产路,西至农户自留地,北至童桥村交界。 二、承租时间:合同2年,年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 9月30日止(以水稻实际收割时间为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标段:293.66亩,租金每年每亩907元(其中包括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社; 2标段:14.6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国平; 3标段:315.31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志广; 4标段:14.4亩,租金每年每亩900元,续租给丁祖中。 租金每年每亩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每亩200元缴纳(此履约保证金为无息,在合同到期后原数返还,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毁约)。承租者可用于稻麦、经济作物种植,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四、**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电费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五、本田亩只能用于粮食等经济作物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社有权收回,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政府、村土地征用,随时终止合同,双方都不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转包。 |
| 交易面积 |
315.3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 田亩座落地点: 第四标段:14.4亩(西桥高田14.4亩),四至:**墓地,南至花荡村,西至团结组,北至水沟。 二、承租时间:合同2年,年限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 9月30日止(以水稻实际收割时间为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标段:293.66亩,租金每年每亩907元(其中包括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社; 2标段:14.6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国平; 3标段:315.31亩,租金每年每亩957元(其中包括水利设施使用费50元/亩及水利工程水费7元/亩)。续租给丁志广; 4标段:14.4亩,租金每年每亩900元,续租给丁祖中。 租金每年每亩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每亩200元缴纳(此履约保证金为无息,在合同到期后原数返还,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毁约)。承租者可用于稻麦、经济作物种植,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四、**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电费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五、本田亩只能用于粮食等经济作物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社有权收回,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政府、村土地征用,随时终止合同,双方都不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转包。 |
| 交易面积 |
14.4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18)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81.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83.jpg下载预览
会议4.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86.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87.jpg下载预览
会议1.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91.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93.jpg下载预览
审查2.jpg下载预览
审查1.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92.jpg下载预览
会议3.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95.jpg下载预览
会议7.jpg下载预览
会议2.jpg下载预览
附件_640666219_404880598.jpg下载预览
会议5.jpg下载预览
会议6.jpg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