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人民法院(下称“前海法院”)作出(2024)粤0391清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下称“****公司”或“债务人”)强制清算一案;2025年3月12日,前海法院作出(2024)粤0391强清2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事务所****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为盘活债务人资产、提高债权清偿率,维护全体债权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清算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组(重整)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企业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300MA5FNBXT2N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18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吴圣龙 |
| 住所地 |
**市前海深港**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入驻**市****公司) |
| 登记股东 |
吴圣龙(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70%) 王辉(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30%) |
| 经营范围 |
从事教育软件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从事广告业务;办公用品、文具用品、教学仪器的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状态 |
2021年11月起停止经营,无在职职工,未发现存在欠付社保、公积金及税款情形 |
(二)主要资产与重整价值
****公司系教育数字化及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系统领域的技术企业,虽账面已严重资不抵债,但核心价值集中于无形资产与或有权益,继续经营价值显著大于清算价值,主要体现在:
1.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13项“泰克实验操作”系列软件著作权,覆盖考试管理、智能赋分、视频云阅卷、实验教学云平台等考试业务全流程;拥有“一种AI自动评分的方法及其系统”发明专利申请及多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自研产品线涵盖桌面数据智能采集、影像采集、人工智能评分、考务管理等系统。
2.政府教育采购项目落地经验
公司自研软件已****教育局“初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项目(该项目中标金额49,508,638.00元,其中公司软件部分合计约312万元),****政府教育采购市场的实际检验。
3.生态背书
公****公司授予“认证级ISV伙伴”资质(证书编号NO.****0905CN0002,解决方案场景: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智慧教室)。
4.或有权益
经专项审计及清算组调查,公司对实****实验室****公司(下称“大风公司”)及登记股东享有多项权益,相关事项均已纳入清算组调查及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已实际执行的部分:清算组提起的追收出资纠纷诉讼(案号:(2026)粤0391民初10283号)已调解结案,清算组于2026年9月22日实际收回出资款、利息及费用合计8,039,659.44元;就登记股东王辉未实缴的300万元出资,清算组正在依法追收。第二类,尚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清算组正在依法调查核定的部分:包括软件著作权转让对价、项目收益追回等,公司可能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双方协议及后续审查结果为准。
(三)资产负债及债权申报情况
根据深国泰专审字〔2025〕第507号《强制清算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420,293.24元,负债总额19,019,070.78元,净资产-18,598,777.54元。
截至2025年9月6日债权申报期满,清算组共收到3家债权人申报的3笔债权。其中:翁杨申报的债权(本金1,057,429.68元、利息132,623.79元,合计1,190,053.47元)已经清算组2号债权审查结论确认,****公司;王辉的职工债权64,883.35元已经确认为职工债权。
大风公司于2025年9月9日申报债权18,506,695.67元,后于2026年9月22日变更申报债权总额26,238,213.72元(本金25,506,695.67元、利息731,518.05元)。清算组经审查,****公司债权金额为19,943,290.77元(本金19,211,772.72元、利息731,518.05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清算组账户已收到股东出资款、利息及费用合计8,039,659.44元,该款项属于债务人财产,将依法用于清偿债务及支付清算费用。《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前,****公司资产负债及债权情况以本公告披露内容为准;报告出具后,清算组将及时提供查阅。
(四)清算工作进展
专项审计已定稿;资产评估正在进行,清算组经公开询价、摇珠选定**市****公司为评估机构(委托协议编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8月20日,中锋评估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对比测算清算与重整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前,本公告所载数据以清算组本次披露内容为准。清算组认为债务人具备重组(重整)价值,拟按照“公开招募重组(重整)投资人—评估定价—组织预表决—申请破产重整”的路径推进各项工作。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清算组将公平对待全体意向投资人。
2.效力延续
通过本次招募确定的投资人,在债务人经预表决并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其投资人资格及预招募、遴选效力延续至破产重整程序,重整程序**则上不再另行****人民法院另有要求或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意向投资人在本阶段作出的承诺、递交的投资方案或签订的投资协议,在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3.预表决前提
本次招募及遴选结果,须经重组方案(含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提交债权人、股东预表决通过后,方可作为申请破产重整的基础;预表决安排、时间以清算组通知为准。
4.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亦不代表清算组对债务人现状作出承诺和保证。本公告发布后相关数据可能发生变化,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确认的最新数据为准。
5.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作出价值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次招募所涉债务人资产负债等以投资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任何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担保责任。
6.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清算组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修订、补充或重新发布,有权视实际情况**招募期限或中止、终止本次招募。
7.债务人相关资质(含“认证级ISV伙伴”资质)是否在有效期、能否延续,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向相关方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8.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知晓并同意遵守本公告的全部规定。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视为已分别知晓并同意遵守本公告全部规定。
9.债务人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债务人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10.本****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期间开展的重组投资人预招募。本次招募及遴选结果,须经重组方案提交债权人、股东预表决通过,****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重整计划依****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最终实施。投资人资格及投资协议原则上作为后续重整安排的基础,****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准。债务人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及《重组投资协议》不构成任何相关方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
11.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由清算组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清算组。
三、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意向投资人为专为****公司等新设主体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并由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人具有教育科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行业投资、运营经验,或者具备教育行业客户**、软硬件产品运营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须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明确一名牵头方,并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牵头方及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全部报名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
5.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机关的决策批准。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决策批准的,清算组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6.清算组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对其资质的最终认可。意向投资人最终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导致投资未成功的,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8时止。清算组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按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情况、相关行业项目经验等)、资金实力、竞争优势、投资模式初步设想等;联合体报名的,应逐一列明各成员基本信息并明确牵头方;
2.主体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新设主体报名的,另需提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及承诺函;
3.投资承诺函;
4.与本次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其****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等);
5.保密承诺函;
6.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7.联合体报名的,须载明各成员名称、角色分工、牵头方权限及连带责任安排,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存在非实质性缺失的,清算组可给予一次补正机会,补正期限由清算组另行通知;经补正后仍不完整,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实质性缺失的,清算组有权视为无效报名。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以报名截止前提交的最后一个完整版本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清算组指定电子邮箱****@huashang.cn(邮件标题注明“泰克教育投资人招募报名文件+报名人名称”),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壹份,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不接受到付件)送达清算组处,纸质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截止前送达,逾期视为未报名。
报名及联系地址:**市**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3****事务所;联系人:邓律师;联系电话:133****5689。
(四)缴纳报名保证金及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缴纳至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清算组;开户行:****银行****公司**华强支行;账号:781********254552),并备注付款事由“泰克教育投资人报名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纳后应及时向清算组提供支付凭证。联合体报名的,由牵头方或其指定成员统一缴纳。
清算组对已按期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意向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清算组自审查结果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五)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在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及实地考察,清算组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予以配合;清算组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不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债务人及本案当前的一切现状及经营风险,后续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调查所获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清算组有权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提交投资方案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于开展完毕尽职调查及实地考察后5个自然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且不设解除性前提条件的《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可以就债务人现状设定合理的陈述与保证类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资产权属无争议、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或有负债、审计评估基准日后无重大不利变化等),并可对投资款缴纳、股权交割等设置合理的交割先决条件与时间安排;但不得以下列事项作为投资义务的解除条件或者退出条件:****法院是否受理破产重整申请、重整计划能否****法院裁定批准、重组方案预表决结果。上述事项属于程序推进事项,相关时间节点由《重组投资协议》依法合理安排。****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或者受理后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投资人据此解除《重组投资协议》或者退出的,不视为违反前款约定,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按本公告第五部分规定处理。
(七)遴选
通过资格审查且在限期内缴纳报名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进入遴选阶段。****法院监督指导下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债权人代表、股东代表及清算组指定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审指标、评分标准及表决方式由清算组在遴选阶段开始前****法院备案。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截止日前未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不参与对意向投资人遴选的表决。债权人参与表决的债权数额,以其申报并经依法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基数。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进入遴选阶段,经清算组审查认为其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清算组可以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本次招募的投资人,不再另行组织竞争性遴选。仅有一家投资人时,审查重点为:投资金额与付款安排的确定性、资金来源合法性、债权清偿率测算依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合理性、经营方案可行性。确定前,清算组应将报名及遴选情况向债权人、股东公开披露。
如有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进入遴选阶段,清算组组织债权人会议(下称“遴选意向投资人会议”)对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并按下列规则确定重组投资人:
1.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组投资人;
2.经表决所有意向投资人均不符合前项标准,但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获得同意的表决人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其他意向投资人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组投资人;
3.经表决所有意向投资人均不符合前两项标准,但仅有两家意向投资人参与表决的,获得较多债权人支持的即为重组投资人;超过两家意向投资人参与表决的,由遴选意向投资人会议对获得最多债权人支持和最多债权额比例支持的两家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则再次表决:一家意向投资人获得同意的表决人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另一家意向投资人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组投资人;较多债权人支持的意向投资人与较多债权额比例支持的意向投资人不一致的,获得较多债权人支持的即为重组投资人。
按前款确定正式重组投资人的同时,获得次优支持的意向投资人为备选重组投资人。
清算组确定投资人前,将报名及遴选情况向债权人、股东公开披露;确定投资人后,****法院报告遴选结果,并通知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和解释。
本次重组方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现有股东权益调整为零,****公司股权由投资人持有),设置出资人组,出资人组需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债权人组与出资人组分组表决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一致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组投资人。若债权人组与出资人组对意向投资人表决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以该两组遴选出来的意向投资人进行抽签或者摇珠决定最终的重组投资人,抽签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重组投资人,抽签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为备选重组投资人。
备选重组投资人在正式重组投资人因故无法继续参与或者退出时,****法院备案后可以递补为正式重组投资人。
(八)签署投资协议及程序衔接
投资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清算组协商签订《重组投资协议》;未在指定期限内签署的,清算组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按本公告第五部分处理保证金事宜。
重组方案经债权人、股东预表决通过后,清算组****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实现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的程序衔接;投资人在预表决及重整程序中的权利义务,按照本公告第二部分关于效力延续及预表决前提的约定执行。预表决未通过的,清算组有权决定调整方案、**招募期限或者重新招募,相关保证金按本公告第五部分规定处理。
五、保证金说明
(一)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存在违反保密等义务情形的,清算组将在相关结果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相应报名保证金: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在限期内提交投资方案的;3.在提交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无投资意愿的;4.进入遴选阶段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5.因下列情形导致本次招募或者后续重整程序无法继续的:①清算组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程序的;②重组方案预表决未通过的;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的;④清算组发现重大未披露事项,或者对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调整,投资人书面明确表示不愿按调整后条件继续参与的。
适用前项第5目退还需同时满足:意向投资人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重整申请、拒绝参加预表决、经清算组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配合义务等情形,且相关情形并非因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大事项等自身原因所致。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清算组有权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1.违反保密等义务的;2.提供虚假材料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清算组开展反向尽职调查,经清算组书面催告仍不配合的。
投资人被确定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清算组有权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1.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组投资协议》的;2.未按《重组投资协议》约定履行主要义务的;3.因自身原因放弃投资人资格或退出的;4.因投资人原因导致《重组投资协议》难以继续履行或重整程序受阻的。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将纳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及支付清算费用。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可依《重组投资协议》约定转为投资款(不予计息)。
六、风险提示
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悉并独立承担以下风险。以下风险提示仅为清算组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的提醒,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1.程序风险
债务人目前处于强制清算程序,能否通过庭外重组、预表决并最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组方案需经债权人、股东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仍可能面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经营恢复困难等执行风险。
2.或有权益实现风险
出资追缴、软件著作权转让对价返还、项目收益追回等或有权益,需经诉讼、协商等法定或约定程序实现,其最终实现金额、时点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与评估值存在差异。
3.资产瑕疵风险
债务人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可能与评估价值存在差异;对清算组在招募过程中尚未发现、掌握的资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利限制、权属争议、资料缺失等),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资质风险
债务人“认证级ISV伙伴”资质存在有效期及续展、变更的不确定性,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权利状态及有效期,均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核实的结果为准。
5.税务及其他风险
债务人因重组、重整豁免债务可能产生企业所得税问题;债务人可能存在未申报债权及未决诉讼、担保等或有负债,在重整程序中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转化为实际债务,投资人应充分评估上述因素对投资成本的影响。
七、其他说明
1.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招募参考资料使用。
2.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清算组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在招募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的,清算组将取消其参与或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费、律师费、审计评估费、差旅费等),无论投资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清算组及债务人不予补偿。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清算组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清算组后续可就本次招募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本公告由清算组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清算组。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机构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