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10-2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渌****屠宰场年屠宰3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渌****屠宰场年屠宰3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镇杨梅村、湾塘村交界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053m2,总建筑面积约4800m2,其中办公区916m2,待宰车间1270m2、生猪屠宰车间1750m2、污水处理站760m2、门卫房36m2、无害化暂存间35m2、堆粪间18m2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F待宰车间、1栋1F屠宰车间、1栋3F办公综合楼,建设机械化屠宰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屠宰30万头生猪能力。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 现有工程拆除消洗废水经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排入湘江。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场地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专管试压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边村民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或菜地施肥利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八个 100%” 要求。施工机械废气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影响小。装修废气、焊接烟气应加强通风换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3、地下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民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肥利用。项目沉淀池均进行水泥硬化防渗,项目废水与地下水无直接水力联系,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噪声 施工期机械噪声、运输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车速、禁止鸣笛,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22时~ 凌晨06时禁止施工,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产生扰民现象,通过距离衰减、上体阻隔,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土石方优先挖填平衡,余土密闭运至指定渣土消纳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资外售**化,其余清运至合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设置防渗密闭暂存点,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固废乱堆乱弃、混存,施工结束做到工完场清。 6、生态影响 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划定施工边界,避免扰动周边植被。开挖土石方做好临时挡护、截排水,裸土覆盖防尘网,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恢复植被,保护区域动植物,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运营期: 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项目综****处理站 “格栅+沉砂+隔油+固液分离(化学混凝+筛分压榨)+调节+水解酸化+AO+SBR+消毒”工艺处理达《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 中间接排放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专管抽排入东侧渌枫大道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处理厂深度处理,COD、氨氮、总磷达《****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气 待宰车间恶臭废气通过车间封闭+水帘降温(夏季)+负压收集+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屠宰车间屠宰废气,通过封闭非洁净区负压收集+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厌氧处理单元、污泥池搭棚封闭,密闭污泥压榨间、堆粪间、污泥、栅渣及浮油暂存间,通过负压收集+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省工业治理领域大气污染物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湘环发〔2023〕63号)要求,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针对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对待宰、屠宰、废水处理废弃物采用干清粪、日产日清等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可得到有效控制。针对生猪运输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采取厢式结构的运输车辆,封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避开居民聚集区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运输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待宰车间+屠宰间+污水处理站为联合边界外延200m范围,项目不涉及环保拆迁;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控制,****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食品、医药加工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避免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污染事件。 3、地下水 本项目排水遵循雨污分流原则,厂内雨水、废水均经专管排入渌枫大道上的市政雨污管网。项目建设期要对场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运营期要加强对废水处理池以及收集管道的维护管理,定期监测场址及下游地下水水质状况,指定跟踪监测计划,将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降低到最小。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运行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4、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配套减振基础;待宰间封闭,严禁暴力赶猪,采用电击致昏,减少生猪叫声;风机、水泵单独设置隔声机房,管道软连接、配套隔声罩。厂区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在生猪入场通道面对湾塘村大石塘组方向设置声屏障;厂界设置实体围墙及绿化降噪,定期维护设备,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 标准。通过山体阻隔、自然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猪粪、未消化饲料(肠胃内容物)、废水处理污泥、栅渣收集采用密闭粪污车送至**县杨嘉桥镇******公司作有机肥原料,日产日清;猪毛、猪鬃集中收集后回收商回收作为毛刷;修割弃物及不可食用内脏、送检碎肉、病死猪及病胴体交由******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设备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物喷淋除臭塔废填料使用****砖厂作制砖原料,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在线监测废弃物、检疫检验废试剂盒、检测卡、废一次性用具、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次氯酸钠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转运并进行处置,不自行外运、转移,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6、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物种多样性减少,不会导致珍稀濒危物种消失,厂址周边以果园、林地为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项目对废水、废气采取处理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使该公司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为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收到周边公众提出的意见,根据公众意见组织了听证会,对代表的建议进行了回复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