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永州-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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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发文机关: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10-21
名称: ****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文号 :
****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6-10-21

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环境局(**市**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0746-****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DSA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县白牙市镇建设大道478号,****二住院部9楼手术室西南侧拟改建DSA手术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威****公司

建设内容

****计划在二住院部9楼手术室西南侧新设置1处DSA装置工作场所,包括DSA手术室、控制室、设备间及其他辅助房间。建设单位拟新购1台DSA装置,安装于上述工作场所,用于开展导管介入手术。本项目DSA装置工作场所计划由9楼手术室现OR5、OR6、打包间等场所改建,经现场勘查,DSA装置工作场所未开工建设,DSA装置未安装。本次评价涉及1台DSA装置(型号未定),核技术利用类型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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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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