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招采编号 | **** | 招采事项 | **磷石膏整治项目-土石方及附属工程1-2工区 |
| 招采类别 | 工程类 | 采购单位 | **** |
| 公告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10-25 08:44:05 | 招采截止日期 | 2026-10-26 09:30:00 |
| 项目名称 | **历史遗留**箐磷石膏渣场整治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 报名方式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招采工作联系人 | 黄欣 | 联系人电话 | 159****5215 |
| 联系人邮箱 | ****@qq.com | ||
公告内容
**历史遗留**箐磷石膏渣场整治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土石方及附属工程1-2工区采购公告
由 **** 实施的 **历史遗留**箐磷石膏渣场整治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历史遗留**箐磷石膏渣场整治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土石方及附属工程1-2工区
2.询比内容: 土石方及附属工程1-2工区(即:除去3工区开挖3#堆磷石膏至1864标高外的全部磷石膏)范围内磷石膏渣场清空、运输、改性及依托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回填,场地平整
3.采购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管理能力,经营范围中含有土石方工程施工;
3.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内承担过1个同类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加急标书代写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加急标书代写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询比采购资格的情况。
3.5其他:近5年无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无群体性劳资纠纷。
3.6采购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4****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尚未移出;
(5)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名单且处于公布期内;
(6)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8****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 /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2)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验收标准等,国家、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上述规范、标准、规程如有内容不一致的,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3)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总工期:110日历天。
7.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7.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不发生生产性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保证零死亡。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施工车辆、运输车辆、公务用车等施工相关交通事故。
(4)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包含中毒事故),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
(5)项目范围内不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
(6)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8)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9)从事爆破、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2文明施工目标
(1)文明施工是现代施工企业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现场施工要处处体现****良好的企业形象。
7.3水环保要求
(1)分包人不得将弃方、泥浆、****水库、湖泊、河道内。
(2)分包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废料、杂草、树木等。
(3)分包人应做好对环境、植被的保护工作,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违规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不得破坏耕地农田。
(4)分包人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丢垃圾、废料。
(5)分包人应对路基表土剥离储存,用于绿化种植土。
7.4安全责任事故违约责任追究:
(一)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10-2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集团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1年。
(二)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或一次重伤5人(含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20-3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集团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50-5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集团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永久。
8.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含税金额为****3349.28元;新增单价下浮率最低限值:15 %
9.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询比的采购申请单位,请于(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026年10月22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集团云上营家平台(网址:http://inja.com/zh_CN/home/),获取电子询比采购文件。在确认报名或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同时,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彩色复印件)上传云上营家系统平台后领取采购电子文件。
10.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电子文件****集团云上营家平台(网址:http://inja.com/zh_CN/home/)登录后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PDF电子文档。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在线开启,采购申请单位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若线下开启,地点同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1.发布公告的媒介:**建投云上营家招采平台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国资委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开发区****基地林溪路188号
联系人: 郭丽萍 黄欣
电 话:0871-****4867 159****5215
监督机构:法律事务部
监督电话:0871-****648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