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宁铁工 ****公司的水泥材料框架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集团有限公司**宁铁工 ****公司的水泥材料框架采购公告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地区在建工程2026年水泥材料框架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价。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地区在建工程2026年水泥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3。
4.询价资料及合同模版:附件3、附件4。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产品生产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个体经营户。
2.能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务政策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产品资质:本项目涉及物资按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
4.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提****铁路局****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询价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在询价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询价人相应处理的,按询价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6.报名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不接受非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报名供应商参与铁路采购活动,****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7.其他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并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22日 09:00至2026年10月28日 18: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询价采购文件。电子标服务
4.2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通过平台下载或更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编制报价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 18:00,地点为 **西路30号。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 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卢工
电 话: 0771-****425/135****34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监督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地 址: /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0771-****525
8.其他
8.其他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10月27日18:00止)。
(1)报名联系电话:0771-****425/135****3411(卢工)
(2)材料技术答疑电话:156****0203(李工)
(3)异议投诉电话:0771-****425(卢工)
(4)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及获取询价资料。
1.在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报名。
(2)在国铁采购平台下载询价文件(附件3)、附合同模板(附件4)。
(3)将报价资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扫描版需设密码)。
(4)将报价资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至指定地址。报价资料接收截止时间:报名截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18:00时)。
2.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资料按要求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63.com(设密,密码写在报价纸版第一页,电子报价在开标后方可打开),纸版报价资料随后装信封内密封,电子报价及纸版报价缺一不可。
(2)纸版报价资料随后装信封内密封,信封面标明投的工程名称及采购编号,信封周边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骑缝章,邮寄或者送至**市**西路30号****物资部。
三、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递交报价不足3家的继续挂公告至足够3家及以上才能进行后续评审工作,有效报价仅一家时结果有效。
四、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擅自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