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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本次招标工作实际情况,现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办法报价评分为: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4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现变更为:标书代写
F=(T1+T2+T3+…+Tn)/n
F:评标基准价:T1、T2、T3、Tn一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标书代写
N: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当有效报价≥5家时,去掉1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00%标书代写
按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5分,每向上浮动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至0分为止;按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向下浮动 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扣 0.25 分,扣至0分为止。注:标书代写
1、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憧表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集团招采平台(http://111.****.153:10008/platform/runtime/epp/designer/index.html#/NXJCMHW/home)内相关变更公告和澄清补遗信息等。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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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