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10-22 10:40
根据****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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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大坪村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项目概况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村委大坪村,占地面积16081.99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带的生产,年产塑料包装带约180吨。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运行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挤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一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规范操作减少粉尘逸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