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委员会****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建设部关于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 〔2015〕4号)、《**省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工作方案》、《**城市规划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市《关于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工作方案》****政府安排,我局草拟了《**市城乡污水处理费收取实施方案(送审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完成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通告,近期将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城乡污水处理费收取事项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及公开征集听证代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听证地点
****510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城乡污水处理费收取实施方案(送审稿)》意见建议,全文见附件。
四、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及确定
(一)听证代表限定40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司法局、****发改局、****财政局、****环境局、****税务局相关部门代表5人,**镇、方水镇、雁门镇、厚坝镇、**镇、**镇、**镇、大堰镇、战旗镇、二郎庙镇、小溪坝镇、**镇、重华镇、 ****政府代表各1人,攀钢集团江****公司3人,涉及利益群众代表6人。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根据不同类别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住建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该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17:00时。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
****320办公室,联系人:吴静超;联系电话:153****6021。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生活污水处理费收取、管理、使用相关情况。对《**市城乡污水处理费收取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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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附件
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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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职业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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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号 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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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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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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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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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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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人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本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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