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精神防治院中央供热集中系统采购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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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院中央供热集中系统采购

项目概况

****防治院中央供热集中系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处(**省**县杭川镇杭中路13****花园7幢C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防治院中央供热集中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8634.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634.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防治院中央供热集中系统采购

1

448634.00

批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 承诺函 )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 附件 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处(**省**县杭川镇杭中路13****花园7幢C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

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代理处(**省**县杭川镇杭中路13****花园7幢C209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地点:******代理处(**省**县杭川镇杭中路13****花园7幢C209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转账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帐号:431****646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县文南街50号

邮编:354100

联系人:马孟镇

联系方法:189****8099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鳌峰街道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21层03办公

邮编:350000

联系人:康扬志

联系方法:0591-****0091

电子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扬志

电话:059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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