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院海底管道防腐用熔结环氧粉末单次采购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院海底管道防腐用熔结环氧粉末单次采购 |
见附件1 |
2026年11月 |
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采购商务联系人:刘子超,电话022-****2290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项目概况**院需要采办一批海底管道防腐用熔结环氧粉末(高性能),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管道三层聚烯烃外防腐用熔结环氧粉末的采购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以及标识、包装、运输与存储的要求。主要是3LPP涂层,另外增加了2LPP涂层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作业者的国内海洋石油环境的管道三层聚烯烃外防腐用熔结环氧粉末的采办,及其他情形可参考执行。也适用于海油系统外工程项目。
三种环氧粉末
3.主要技术规格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5章节内容:
★投标阶段,卖方仅针对表2中的星号★检验项提供经ISO17025****实验室出具的3LPP涂层检验报告或FBE涂层检验报告(报告中环氧粉末材料型号应与投标型号一致,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条件、检验标准、检验结果及样品照片),表1和表2中的其余检验项应承诺满足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卖方应在2个月内针对表1和表2中除盐雾试验项外的全部检验项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且在6个月内补全表1和表2中第三方****实验室应有CMA或CNAS资质)。
★供货阶段,卖方确认环氧粉末完全满足全部技术指标要求,到货后买方有权随机抽检****实验室按照表1和表2中的全部检验项进行检测,如出现任意检验项偏离,卖方将承担全部质量连带损失责任及有此带来的终止合同和相应的损失赔付等商务处罚。
★供应商承诺环氧粉末配方稳定,不同批次环氧粉末放热量的变化应不超过±5J/g,玻璃化温度变化应不超过±5℃,热重分析中填料含量变化应不超过5%。
★用于2LPP防腐中的底涂熔结环氧粉末涂层。
5.1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应满足购需方的采办要求。
5.2 性能指标
1、环氧粉末Pipeclad2000性能指标:
表 1 熔结环氧粉末性能指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性能指标 |
|
| 1 |
★密度 |
ISO 21809-1 |
1.38-1.48 g/cm3 |
|
| 约 60s@204℃ (用于弯管 2LPE , 不 |
||||
| 2 |
胶化时间 |
ISO 21809-1 |
>18.4s@204℃ (用于直管 |
|
| 3LPE/3LPP, |
||||
| 不同批次复检偏差在±20%范围内) |
||||
| 3 |
★玻璃化转变温度 |
ISO 21809-1 |
> 105℃ (中间值) |
|
| 4 |
ΔH(反应热) |
ISO 21809-1 |
>55J/g |
|
|
|
|
150μm 筛 |
|
|
| 250μm 筛 |
|
|||
| 6 |
★含水率 |
ISO 21809-1 |
≤0.5% (mass) |
|
| 7 |
弯曲试验 ( 2° , 0℃) |
ISO 21809-2 |
径向 2°弯曲无开裂 |
|
|
|
|
ASTM D570 on a free |
|
|
| 9 |
DSC 检测 |
|
提供检测结果 |
| 10 |
★红外扫描图 |
/ |
原材料厂家推荐 |
| 11 |
泰伯磨耗 |
ISO 21809-2 |
≤ 100mg |
| 12 |
弯曲后阴极剥离 |
ISO 21809-2 |
无开裂 |
| 13 |
巴克霍尔兹硬度 |
ISO 21809-2 |
>80 Buchholz value |
|
|
|
|
横截面: 图 A.11 |
| 15 |
抗冲击性能 |
ISO 21809-2 |
≥ 1.5J |
|
|
|
ISO 7253, 4000 hrs |
|
| 17 |
硬度 |
ISO 868 |
≥85 shore D |
| 非特殊注明,环氧涂层的厚度均为 400~500μm,涂层****材料厂家推荐的最佳涂 敷温度 , 固化时间应在试件恢复至最佳涂敷温度后开始计时 3min。 钢件应使用 GL25 型或等效 型号的钢砂进行表面处理(未有明确要求 , 禁止进行化学处理) , 处理后的表面清洁度等级不低 |
|||
以下为补充优化部分:
表 2 环氧粉末补充性能指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测方法 |
性能指标 |
|||
|
|
|
|
不同批次复检偏差在± |
|||
|
|
磁性物含量 |
JB/T 6570:2007 |
≤0.002% |
|||
|
|
|
玻璃化转变温度变化值 |
|
|
||
| 固化转化率 |
≥98% |
|||||
|
|
热水浸 |
65℃ , 24h |
|
<2 |
||
|
|
|
|||||
|
|
|
-1.5V , 65℃ , 48h |
ISO |
≤ 5mm |
||
| -1.5V , 23℃ , 28d |
≤ 5mm |
|||||
| -1.5V , 65℃ , 28d |
≤ 15mm |
|||||
|
|
|
界面 |
ISO |
1-2级 |
||
|
|
|
|||||
| [1] 非特殊注明,环氧涂层的厚度均为 300~400μm,涂层的固化温度应采用推荐的最佳涂 敷温度,固化时间应在试件恢复至最佳涂敷温度后开始计时 3min。 钢件应使用 GL25 型 或等效型号的钢砂进行表面处理 (未有明确要求 , 禁止进行化学处理) , 处理后的表面 清洁度等级不低于 Sa2.5 , 锚纹深度 40-100μm , 灰尘度 1-2 级 , 表面盐分不大于 |
||||||
2、环氧粉末HOT 120性能指标:
表1 熔结环氧粉末性能指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性能指标 |
|
| 1 |
胶化时间 |
ISO 21809-1/GB/T6554/CSA Z245.20 |
不同批次复检偏差在±20%范围内 |
|
| 2 |
固化时间 |
ISO 21809-2/GB/T 23257/CSA Z245.20/ASTM D1640/DIN 30670/DIN 30678 |
不同批次复检偏差在± |
|
| 3 |
粒径分布 |
150μm筛余 |
ISO 21809-2/GB/T 6554/CSA Z245.20 |
≤3.0% |
| 250μm筛余 |
≤0.2% |
|||
| 4 |
磁性物含量 |
JB/T 6570 |
≤0.002% |
|
注:试验方法中所列标准应全部保证满足
以下为补充优化部分:
表2 熔结环氧粉末性能指标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性能指标 |
| 1 |
密度 |
CSA Z245.20 |
1.5-1.6 g/cm3 |
| 2 |
玻璃化转变温度 |
CSA Z245.20 |
>125℃ |
| 3 |
含水率 |
CSA Z245.20 |
≤0.5%(mass) |
| 4 |
ΔH(反应热) |
CSA Z245.20 |
>55J/g |
| 5 |
红外图谱 |
—— |
提供红外图谱 |
| 6 |
弯曲试验(2.5°,-30℃) |
CSA Z245.20 |
无开裂 |
| 7 |
吸水率 |
ASTM D570 |
≤10%(28d,80℃) |
| 以下为涂层性能[1] |
|||
| 8 |
泰伯磨耗 |
ISO 21809-2 |
≤100mg |
| 9 |
弯曲后阴极剥离(-1.5v,20℃,28d) |
CSA Z245.20 |
无开裂 |
| 10 |
巴克霍尔兹硬度 |
ISO 21809-2 |
>80 Buchholz value |
| 11 |
环氧涂层孔隙率 |
ISO 21809-2 |
横截面:图A.11 |
| 12 |
抗冲击性能(-30℃,5V/μm) |
CSA Z245.20 |
≥1.5J |
| 13 |
盐雾试验(4000h) |
ISO 9227 |
无锈蚀,无起泡 |
| 14 |
硬度 |
ISO 868 |
≥85 shore D |
| 15 |
热特性(玻璃化转变温度变化值ΔTg)[2] |
ISO 21809-1 |
-2℃≤ΔTg≤3℃ |
| 16 |
热特性(固化转化率) |
ISO 21809-1 |
≥98% |
| 17 |
热水浸泡附着力(75℃,28d) |
CSA Z245.20 |
1-3级 |
| 18 |
热水浸泡附着力(95℃,28d) |
CSA Z245.20 |
1-3级 |
| 19 |
阴极剥离(-1.5V,89℃,48h) |
CSA Z245.20 |
≤3mm |
| 20 |
阴极剥离(-1.5V,20℃,28d) |
CSA Z245.20 |
≤5mm |
| 21 |
阴极剥离(-1.5V,95℃,28d) |
CSA Z245.20 |
≤12mm |
| 22 |
阴极剥离(★-1.5V,≥120℃,28d) |
CSA Z245.20 |
≤7mm或≤12mm[3] |
| 23 |
孔隙率(界面) |
CSA Z245.20 |
1-3级 |
| 24 |
孔隙率(断面) |
CSA Z245.20 |
1-3级 |
| [1] 非特殊注明,环氧涂层的厚度均为300~400μm,涂层的固化温度应采用推荐的最佳涂敷温度,并在实测的固化时间内完成固化。钢件应使用GL25型或等效型号的钢砂进行表面处理(未有明确要求,禁止进行化学处理),处理后的表面清洁度等级不低于Sa2.5,锚纹深度40-100μm,灰尘度1-2级,表面盐分不大于20mg/m2。 |
|||
3、环氧粉末HOT 120 FLEX性能指标:
表1 熔结环氧粉末性能指标
| 检验项目 |
性能指标 |
检测方法 |
|
|
|
1.45- 1.55g/cm3 |
|
|
|
|
>20s@204℃ |
|
|
| ★ 固化时间 |
≤1.5min@205℃ |
ISO 21809- 1 |
|
|
|
150μm 筛余 |
≤3.0% |
|
| 250μm 筛余 |
≤0.2% |
||
| ★含水率(20g ,105℃,30min) |
≤0.5% |
ISO 21809- 1 |
|
| 磁性物含量 |
≤0.002% |
JB/T 6570 |
|
|
|
玻璃化转变温度(Tg1) |
符合生产厂家给定的指标 |
|
| ★玻璃化转变温度(Tg2) |
Tg2> 120℃ |
||
| ΔH(反应热) |
>55J/g |
||
以下为补充优化部分:
表 2 环氧粉末补充性能指标
| 检验项目 |
性能指标 |
检测方法 |
|
|
|
玻璃化转变温度变化值 |
|
|
| 固化转化率 |
≥99% |
||
| ★热水浸泡 |
65℃ ,48h |
<2级 |
|
| 65℃ ,28d |
<3级 |
||
|
|
- 1.5V ,80℃ ,48h |
≤5mm |
|
| - 1.5V ,23℃ ,28d |
≤5mm |
||
| - 1 5V ,110℃ ,28d |
≤ 10mm |
||
| ★ 弯曲试验(0 ℃ ,2.0°) |
无漏点 |
ISO 21809-2 |
|
| ★抗冲击性能 |
≥ 1 5J |
ISO 21809-2 |
|
| 孔隙率 |
符合标准要求 |
ISO 21809-2 Annex.A11 |
|
| ★ 吸水率[3] ( 80℃ ,28d) |
≤ 15% |
ASTM D570 |
|
| 湿玻璃化转变温度[4] |
≥最高操作温度+10℃ |
CSA Z245.20-2018 |
|
| #耐水性能(85℃ ,3000 h) |
无气泡,硬度损失<10% |
ASTM D870 |
|
|
|
|
ISO 7253, 4000h 或 BS |
|
| #耐磨试验 |
<0.05g/ 1000cycles |
ASTM D4060 |
|
| 附着力 |
≤2 级 |
ISO 21809-2 AnnexA.4 |
|
| [ 1] 非特殊注明,环氧涂层的厚度均为 350±50μm ,涂层的固化温度应采用推荐的最佳涂敷温度, |
|||
| 物料/服务描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环氧粉末 |
见技术要求 |
吨 |
50 |
HOT 120 |
| 环氧粉末 |
见技术要求 |
吨 |
60 |
|
| 环氧粉末 |
见技术要求 |
吨 |
80 |
HOT 120 |
**省
6.交货期等甲方通知发货
| 序号 |
物资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 |
交货期 |
交货 |
备注 |
| 1 |
**** |
环氧粉末 |
60吨 |
||||
| 2 |
****4449 |
环氧粉末 |
50吨 |
||||
| 3 |
****4453 |
环氧粉末 |
80吨 |
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技术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2章节: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5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
GB/T 6554 电气绝缘用树脂基反应复合物
CSA Z245.20 Plant-applied external fusion bond epoxy coating for steel pipe
ISO 21809-1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 – External coatings for buried or submerged pipelines used in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systems – Part 1: Polyolefin coatings (3-layer PE and 3-layer PP)
ISO 21809-2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 – External coatings for buried or submerged pipelines used in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systems – Part 2: Fusion-bonded epoxy coatings
ASTM D1640 Drying,Curing,or Film Formation of Organic Coatings at Room Temperature
DIN 30670 Polyethylene coatings on steel pipes and fittings-Requirements and testings
DIN 30678 Polypropylene coatings on steel pipes and fittings-Requirements and testings
JB/T 6570 普通磨料磁性物含量测定方法
所有标准按照最新版本执行。当标准规范与技术规格书相冲突时,应按照其中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以下为部分引用标准:
ASTM D570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water absorption of plastics
ISO 9227 Corrosion tests in artificial atmospheres — Salt spray tests
ISO 868 Plastics and ebonite — Determination of indentation hardness by means of a durometer (Shore hardness)
QBZH 11511.01 中国境内海上油气田通用技术规格书 海管3LPE涂装
4355-GENOF-7-14-0013 MAYDAN MAHZAM (MM) AND BUL HANINE (BH) FIELD (GENOF) -SPECIFICATION FOR LINEPIPE ANTI-CORROSION COATING
10008-STD-6-COR-001 External Anticorrosion Coating for Pipeline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上规范、标准。如果以上没有约定规范、标准的,应当适用货物交货前中国颁布并生效的最新标准作为执行的标准。标准的适用顺序为:
(1)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2)中国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3)如果没有中国国家标准,适用最新的行业标准;
(4)如果没有中国国家和行业标准,适用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四、设计/使用条件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4章节内容:
用于3LPP防腐中的底涂熔结环氧粉末涂层;
五、技术要求1.环氧粉末Pipeclad2000:
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8章节内容:
首批原料到厂后,供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使用说明书(含温度-胶化时间曲线、温度-固化时间曲线)
2)储存要求及有效期
3)装箱清单
4)测试和检验报告(含热特性曲线、红外光谱图)
5)第三方检验报告(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长期试验项(一个月以上)三年内有效)
6)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7)MSDS
8)需方需要的其它文件
后续同种材料到厂或可追溯标识码改变时,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报告,自检报告仅提供短期试验(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结果即可,合格证等其他要求不变。
自检报告中的长期试验,若因供货周期较短,来不及完成实验,可先提供同型号产品以往相应数据,并进行备注说明。
自检报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生产厂名、产地等信息,且与实际供货信息一致。第三方报告中批号可以与实际供货不一致,但其他信息必须一致。
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等纸质资料,****材料厂家的原始检验报告。
在投标过程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如下的文件:
1)产品技术说明书(TDS或PDS)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方法,如涂敷过程钢管加热温度等;
2)厂家出具的自检报告;
3)星号★指标应提供经ISO17025****实验室出具的3LPP涂层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限但报告中环氧粉末材料型号应与投标型号一致,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条件、检验标准、检验结果及样品照片;
4)卖方认为其它应该提供的资料。
2.环氧粉末HOT 120:
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8章节内容:
首批原料到厂后,供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使用说明书(含温度-胶化时间曲线、温度-固化时间曲线)
2)储存要求及有效期
3)装箱清单
4)测试和检验报告(含热特性曲线、红外光谱图)
5)第三方检验报告(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长期试验项(一个月以上)三年内有效)
6)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7)MSDS
8)需方需要的其它文件
后续同种材料到厂或可追溯标识码改变时,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报告,自检报告仅提供短期试验(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结果即可,合格证等其他要求不变。
自检报告中的长期试验,若因供货周期较短,来不及完成实验,可先提供同型号产品以往相应数据,并进行备注说明。
自检报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生产厂名、产地等信息,且与实际供货信息一致。第三方报告中批号可以与实际供货不一致,但其他信息必须一致。
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等纸质资料,****材料厂家的原始检验报告。
在投标过程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如下的文件:
1)产品技术说明书(TDS或PDS)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方法,如涂敷过程钢管加热温度等;
2)厂家出具的自检报告;
3)星号★指标应提供经ISO17025****实验室出具的3LPP涂层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限但报告中环氧粉末材料型号应与投标型号一致,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条件、检验标准、检验结果及样品照片;
4)卖方认为其它应该提供的资料。
3.环氧粉末HOT 120 FLEX:
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8章节内容:
首批原料到厂后,供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使用说明书(含温度-胶化时间曲线、温度-固化时间曲线)
2)储存要求及有效期
3)装箱清单
4)测试和检验报告(含热特性曲线、红外光谱图)
5)第三方检验报告(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长期试验项(一个月以上)三年内有效)
6)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7)MSDS
8)需方需要的其它文件
后续同种材料到厂或可追溯标识码改变时,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报告,自检报告仅提供短期试验(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结果即可,合格证等其他要求不变。
自检报告中的长期试验,若因供货周期较短,来不及完成实验,可先提供同型号产品以往相应数据,并进行备注说明。
自检报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生产厂名、产地等信息,且与实际供货信息一致。第三方报告中批号可以与实际供货不一致,但其他信息必须一致。
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等纸质资料,****材料厂家的原始检验报告。
在投标过程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如下的文件:
1)产品技术说明书(TDS或PDS)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方法,如涂敷过程钢管加热温度等;
2)厂家出具的自检报告;
3)星号★指标应提供经ISO17025****实验室出具的3LPP涂层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限但报告中环氧粉末材料型号应与投标型号一致,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条件、检验标准、检验结果及样品照片;
4)卖方认为其它应该提供的资料。
六、检测和试验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6章节内容:
按照第5章节所列检测项目、执行标准对物资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指标要求。
6.1 检验和试验
卖方应建立一套常规的、有文件记载的质量检查制度,以保证所有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相关配套材料(胶黏剂层、面层材料)及涂敷作业线性的匹配性,以及长期使用性能的各种因素,都已经过考虑、试验、鉴定和检验。对每一批环氧粉末的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应符合下列条款规定:
1)第5章所规定的全部检验;
2)卖方认为需要进行的其他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
6.2 记录
记录系指卖方在制造过程中所作的各种检验和试验报告,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的数据报告以及材料测试报告等。以备买方在验收时和所进行的各种检查时使用,这些记录在该产品交货装运后,应保留三年。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产品标识交货时,所有产品的包装都应完好无损,在其外包装上至少应清楚地标明下列内容: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材料质量、产品型号、批号、产地、贮存温度、生产日期、有效期。
供方应对产品批号进行严格的可追溯性管理,不同生产批或生产日期应有不同的批号或标识码,上述可追溯性标识码应在材料外包装、纸质报告等资料中体现。
2.产品包装采用密封包装,避免产品受潮、污染及老化。内包装至少2层透明密封袋,可承受50kg环氧粉末重量,且不破损和变形。
3.产品运输不限定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苫盖保护,避免产品受到外界环境的老化、污染及破坏等影响。货物堆放底层放置木质托盘,便于材料的装卸。
4.产品存储产品存储应符合供方推荐的储存要求,避免受外界环境的老化、污染及破坏等影响。
八、技术文件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8章节内容:
首批原料到厂后,供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使用说明书(含温度-胶化时间曲线、温度-固化时间曲线)
2)储存要求及有效期
3)装箱清单
4)测试和检验报告(含热特性曲线、红外光谱图)
5)第三方检验报告(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长期试验项(一个月以上)三年内有效)
6)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7)MSDS
8)需方需要的其它文件
后续同种材料到厂或可追溯标识码改变时,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报告,自检报告仅提供短期试验(短期试验项(一个月以内)一年内有效)结果即可,合格证等其他要求不变。
自检报告中的长期试验,若因供货周期较短,来不及完成实验,可先提供同型号产品以往相应数据,并进行备注说明。
自检报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生产厂名、产地等信息,且与实际供货信息一致。第三方报告中批号可以与实际供货不一致,但其他信息必须一致。
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等纸质资料,****材料厂家的原始检验报告。
在投标过程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如下的文件:
1)产品技术说明书(TDS或PDS)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方法,如涂敷过程钢管加热温度等;
2)厂家出具的自检报告;
3)星号★指标应提供经ISO17025****实验室出具的3LPP涂层检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限但报告中环氧粉末材料型号应与投标型号一致,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条件、检验标准、检验结果及样品照片;
4)卖方认为其它应该提供的资料。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9章节内容:
产品为交货验收,在买方指定场地进行货物接收,核对数量,并按第五章节内容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抽检对产品进行检验。
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进行过程检查,检查产品加工过程中质量记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抽检测试等有关情况。
产品交付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数量、包装、外观和抽样检测等。随机抽检单个包装重量,偏差不超过包装箱标称值±5%。
当产品出现不能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时,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查找原因,直到产品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为止。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11章节内容:
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负责派服务工程师在工艺评定阶段到现场进行工艺技术指导。
所派服务工程师应具备一定的现场问题处理经验,技术指导相关的差旅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十一、质量保证以下为完全引用采购标准CGBZ-II HF0119-2024 第10章节内容: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本采购技术标准、第2章节所列规范性引用文件,所列顺序为文件执行的优先级;
本采购技术标准、第2章节所列规范性引用文件如对同一性能指标要求不同,原则上应以更严格的要求为准,除非取得需方书面认可;
如产品到货验收不合格,应拒收。
质保期要求:对每批货物,卖方交付产品并经双方签署送货单后12个月。
十二、其他要求 1.技术联系人技术联系人:王腾
技术联系人方式:185****3763
技术联系人邮箱:wamgteng6@cnooc.****.cn
2.其他特殊要求采购技术要求书关键性星号条款,不接受偏离。
十三、技术评审项建议评审方式:最低价法
1.符合项| 序号 |
评审因素(技术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 1 |
★价格 |
最低价中标 |
一、关于对参标意向应答人的补充说明
有参标意向的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需提供厂家名称、品牌、产品型号、产品说明书、TDS/MSDS及出厂检验报告材料等。需提供产品红外特征谱图,与样品相似度≥99.5%。按响应时间先后顺序由**院选择符合技术要求的1-2家(最多2家)响应人提供样品至**院,并附带提供满足我方技术指标要求的第三方测试报告。**院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样品,反馈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因涂料性能验证周期较长,如在需求响应时间内尚未完成检测或试验,当期需求可不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在正式结果合格后,将在下一次相同产品采购时邀请应答人参与寻源。若不提供样品,默认放弃参与;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或资格评审不满足要求,在正式发布寻源时不会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
(2)响应人需提供1份以上该材料在相关领域涂料生产厂家的持续应用业绩。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本次仅允许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范围须包括本标的物或同品类标的物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可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2)厂房/库房和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1.若投标人自有的厂房或库房须提供①厂房或库房产权证明材料;②厂房或库房照片;若租赁的厂房或库房须提供①正式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产权所有者与租赁合同(协议)中的出租人(方)名称一致,承租人(方)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出租方厂房或库房产权证明材料;③厂房或库房照片。 2.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相关的自有/租赁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需至少提供一套本标的物或同品类标的物的生产设备。自有设备证明材料须包括现场实物设备照片或铭牌照片,采购合同或发票;租赁设备证明材料包括现场实物设备照片或铭牌照片,租赁合同或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