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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血液体系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血站〔2025〕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市血液体系保障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对全面提升我市血液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与稳定供应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区、**市、**县、**县、**县。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共对4个献血点进行更新改造,改造总面积558.8平方米,其中红岩献血点300平方米、**献血点85.6平方米、**献血点129.2平方米、**献血屋44平方米;购置全自动血液筛查流水线、献血屋、信息化设备等相关设备78台(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剩余部分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批复(明卫函〔2025〕118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