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穗埔财函〔2026〕2255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区市政道路检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2:**国电经纬****公司(联合牵头方)

地址:**市**区酒仙桥北路乙10号院3****中心C座4层401室)

投诉人2:****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省**市**区圣井街道李福路1377号水利产业园试验楼

被投诉人1:****(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市**区建业一路7号

被投诉人2:****(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燕园路85号1021房

相关供应商1:****(联合体成员:**吉****公司)

地址:**市福****社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501DE

相关供应商2:****公司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大道与湖心环路交叉口西南角正商环湖国际1号楼层907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45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2026年6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7月2日发布****(联合体成员:**吉****公司)、****公司为包组1、2中标供应商的结果公告。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事项1诉人对本次以‘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评审不通过’为由的中标结果不满,因招标文件未明确联合体资质提交规则,条款严重缺失,评审无统一标准,极易造成废标随意化。事项2招标文件存在设置不合理、不明确条款进行质疑”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6年7月30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1.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2已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告知投诉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

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过程中,启动了向采购人、****交通局 **市****建设局调查取证程序,总计23个工作日,该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人民政府(**市**区水西路12号A栋2****中心,020-****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政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