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东市龙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邵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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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龙**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10-22 15:26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省**市龙**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省**市龙**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6800万元,在**市**市火厂坪镇龙新村建设“**省**市龙**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项目采矿权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300m~+225m,**面积0.1725平方千米,采用露天机械开采方式,设计年开采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15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开采区、工业广场、产品堆场、排土场、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等,配套建设沉淀池、布袋除尘器、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1#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矿坑汇水与排土场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2#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降尘,富余部分外排周边沟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或林地浇灌,不外排,雨季及非施肥期废水须暂存于密闭储存池,待后续有序还田利用。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开采、装卸、运输等环节应采取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喷雾抑尘等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配套集气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物料输送采取密闭皮带运输;排土场应设置防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降尘。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对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鸣笛,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固废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管理,剥离表土集中堆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粉尘、人工清扫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副产品石粉外售;沉淀池沉渣经自然晾干后堆存至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废金属零****收购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暂存于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严格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规范设置排土场,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对已完成开采区域和终了边坡及时覆土复绿;严格限定开采作业范围,不得越界开采。

6、加强企业管理与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防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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