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中心片区详细规划D-06-9X-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东方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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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15:46
名 称: ****关于《****中心片区详细规划》D-06-9X-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公示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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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片区详细规划》D-06-9X-2

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促进地块开发建设,实现地块合理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心片区D-06-9X-2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项****中心******广场南侧,处于城市主要的形象展示门户区,为城市发展核心地段。调整范围面积为16288平方米(约24.43亩)。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根据省委赋予**市“****中心城市、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点、改革开放尖兵”三大发展定位。当前城市商务载体不足、产业服务配套薄弱、跨区域开放平台缺失,难以满足企业落地及区域经贸**需求。本项目依托商会运营,布局总部办公、产业孵化、经贸撮合等功能,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助力打造区域商务枢纽,支撑高质量发展与跨区域**。

经组织论证,规划修改工作符合以下政策规定:一是《**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十九条“本条例实施前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由市、县、****政府自然**和规划****人民政府组织评估,评估符合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经市、县、****政府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二是《**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琼自然资规〔2025〕6 号)“第二十五条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修改:(一)商业服务业用地与工业仓储用地之间的用地性质调整,以及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的;(二)居住用地(出让前)、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二类、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容积率调整,以及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调整幅度超过10%的;(三)其他不涉及修改单元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详细规划的一般修改按以下程序进行:****机关对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编制详细规划修改草案;****机关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对规划修改草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规划修改草案的批前公示、成果审批、批后公布、备案入库等环节按本规定第二章执行。”本次调整属于《**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琼自然资规〔2025〕6号)中规定的一般调整类型。

本项目符合控规调整相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中心片区D-06-9X-2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项目建成后将直接填补**市在高端商务办公载体方面的空白,提升主**商务服务能级。

三、规划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修改

D-06-9X-2地块用地面积为16288平方米(24.43亩),由商务金融零售商业混合用地(0902/090101)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

2、用地指标修改

修改后D-06-9X-2地块容积率≤5.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

四、公示主要图纸

1、项目区位示意图

2、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修改前地块图则

5、修改后地块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9日)

六、公示地点

****政府网(http://dongfang.****.cn/)。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规划局建设规划室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0898-****4930,联系人:建设规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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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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