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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发布的〔****碎石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现对其《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第2小点"招标要求——价格要求"作如下澄清说明,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原招标要求
拦标价为52元/吨,税率13%;投标人如不能提供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按税率差额部分予以扣除。
二、变更后的招标要求
拦标价调整为含税、含运费到厂价为52元/吨;税率不限,但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其他事项
1.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投标人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3.请各投标人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据此报价并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