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评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自治区****新宝拉格镇第二居民区
联系人:雷巴特尔
联系电话:186****9683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首****公司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自治区呼和****开发区世纪五**侧万豪长隆湾乔园15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冯泽远
联系电话:150****8982
四、项目建设概况
**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0亩,储能方案采用磷酸铁锂预制舱方案,总容量400MW/1600MWh,其中跟网型储能与构网型储能配置比例各为50%。拟**1座升压站,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中心(综合楼、辅助用房、****消防站,铺设进场道路、边坡及挖建排水沟,汇集400MW/1600MWh储能系统经升压至220kV后,经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黄旗500kV变电站220kV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自治区****宝格达音高勒苏木哈登苏莫嘎查、宝日达布苏嘎查。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2058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36179.4万元,申请银行贷款84409.6万元。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