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溪****经济**社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县溪头****示范区离岸线130米处开展底播养殖二期项目,具体为贝类,申请用海面积21.1047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海,申请用海期限5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发展局提出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个人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共10个自然日
受理单位:****,地址:**县桥平一路福祥二街1号
联系电话:0662-****965,联系人: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