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市土壤生态和固废等项目梳理谋划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600,000
项目地点: **省**市**区**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预计评审时间: 2026-11-03 10:00
评审地点: **省**市**区**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生态环境局子账号-土壤处
联系人电话: 025-****3328
固定电话: 025-****0829
响应开始时间: 2026-10-22 17: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11-03 09:3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事务所盖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对于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相关附表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正二副),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如响应供应商属于以上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则响应文件中仍需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 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根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